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舞政复终〔2024〕1号
申请人:张松涛,男,汉族,1972年11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410481197211******;
住址:舞钢市尚店镇尚东村59号。
被申请人:舞钢市尚店镇人民政府。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2024年2月18日作出的《关于张松涛投诉举报卢便违法建住宅的答复》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3月5日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