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4号建议的答复
舞水〔2021〕53号 签发人:崔盘营
办理结果:B
对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4号建议的答复
王蕾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高朱兰河沿岸使用价值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以后多提宝贵意见。现就“关于提高朱兰河沿岸使用价值的建议”经与相关单位共同研究答复如下:
关于对河道内原有拦水橡皮坝充气蓄水,并增加橡皮坝数量,形成阶梯存水,让河道真正成河的建议。
2010年,市政府投资了200多万元在该河城区段修建了3道拦河橡胶坝,用以改善河道环境。但由于朱兰水库长期没有清淤,朱兰河河水又主要来自朱兰水库,导致朱兰河蓄起来的水更加恶臭,且蓄水以后有多起沿河市民拨打市长热线反映其家内地下室因河道蓄水而渗水现象,故橡胶坝一直未能发挥其美化环境的功能。2017年,我局投资100余万元对朱兰河(朱兰水库—胡寨桥段)1700米河道进行清淤治理。
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建立日常治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河道保护机制。
1、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制度方面。舞钢市成立河长制办公室以来,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印发了《舞钢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体制机制。成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县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乡级河长是所辖区域内河流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村级河长负责所辖区域内河湖的日常巡查,记好巡查日志,及时处置损毁、侵占、污染河湖的行为,及时发现并报告一切涉水违法行为。
为加强我市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市河长办订立了《关于印发<舞钢市入河排污口封堵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舞河办〔2018〕17号)及《舞钢市韦河“一河一策”实施方案》,《舞钢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2020年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舞河办〔2020〕14号),《舞钢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2021年春季河湖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舞河办〔2021〕2号文等等,对各乡(镇)、街道河道、湖泊存在的“四乱”问题,进行统一的安排部署。
为更好的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的开展,河长办印发了《河长+检察长+警长+成员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舞河办〔2020〕3号,《舞钢市巡河保洁制度》舞河办〔2021〕5号等等,逐步完善河湖生态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作协同新机制,不断提升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2、日常治理与专项整治
按照《舞钢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舞办〔2017〕50号),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各级各段河长职责,形成河长主抓、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各乡、镇、街道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 ”常态化规范化工作,对河道垃圾、漂浮物进行清理打捞。市河长办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河道、湖泊的“四乱”问题进行督察,对发现存在“四乱”问题的辖区,下督办函,督促其及时清理整治。
关于排污管、路灯安装、及景观等不是我局职能范围内的,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工作,争取将朱兰河打造成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1年7月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舞钢市水利局 0375-8122481 联系人:刘棋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市督查局各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