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舞工信〔2021〕36号 签发人:李飞
办理结果:B
对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9号建议的答复
吴建军代表:
您提出“关于规范通讯线路标识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经工信局综合城市管理局的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好,切中时弊。通信网线架设不规范、网线“满天飞”既影响了环境美观,又存在着安全隐患,目前我们已会同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中,感谢您的关注和关心。
一、各通信公司的网线架设方案审批及网线架设过程监管情况
市各通信运营公司的网线架设方案,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等规定,在市城市管理局进行审批,城市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网线架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管。
二、全面开展城市“飞线”整治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以创文固卫为契机,立足城市发展和广大市民的迫切需要。城市管理局牵头协调全市各相关单位,开展城市“飞线”整治工作,建立线路整治沟通协调机制,强力推进弱电入地工程,规划对全市主次干道的弱电线路,设施进行迁改和入地处理,彻底整治“蜘蛛网”现象,逐步实现架空线入地改造,解决通信线路布放不规范、影响环境美观的问题。
主次干道建设地下管网,采用入地方式,背街小巷、小区、采用桥架,槽钢上墙或捆扎处理。目前钢城路、铁西路已完成弱线落地。朱兰区域地下管网已建成85%,预计2021年10月份落地完毕。垭口、寺坡、李辉庄、院岭区域正在排查、规划、建设地下管网,争取在2022年上半年完成落地工作。
城市管理局对新建城市道路弱电建设审批严格把关,一律采用地下铺设,杜绝架空线缆。规范通讯公司产权标识,在综合管沟检查井处加装产权标识。
工信局将积极协调市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在弱电通信线路搭乘电力线杆前,市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应积极向电力部门进行报备,提出申请,经电力部门同意后方可搭乘电力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通信线路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舞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舞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122510 联系人:姬金宝 8165003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 市督查局(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