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3-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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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舞政复终字〔2022〕18号
任江南:
你不服舞钢市公安局2022年10月29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舞公(院)行罚决字〔2022〕986号),于2022年11月15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023年1月3日,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准许。该行政复议终止。
特此通知。
2023年1月3日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舞政复终字〔2022〕18号
舞钢市公安局:
任江南不服你单位2022年10月29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舞公(院)行罚决字〔2022〕986号),于2022年11月15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023年1月3日,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准许。该行政复议终止。
特此通知。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