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舞政办〔2024〕13号 | 索引号 | 00wgs-00000-2024-00015 | 发文日期 | 2024-08-16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4-08-16 | 服务对象 |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舞钢市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舞钢市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7月8日
舞钢市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
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打通种养循环堵点,促进粪肥还田利用,推动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南省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高效种养业转型发展,以推进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为重点,以培育粪肥还田服务组织为抓手,通过财政补助奖励支持,建机制、创模式、拓市场、畅循环,推广三年试点形成的成熟有效组织方式和技术模式,稳定扶持壮大一批粪肥还田社会化服务主体,形成更加稳定的“种养+服务一体化”的种养适配、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和长效机制。在科学评估种植业粪肥需求和负荷消纳能力的基础上,整市推进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建立健全绿色种养循环发展有效机制,促进生产主体种养小循环和区域种养对接中循环,推动实现生态循环和绿色发展。
二、建设内容
(一)实施主体。依托舞钢市81家规模化养殖企业产生的畜禽粪污资源,整县推进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通过前期申报、遴选、确定舞钢市六丰农业有限公司、河南丰硕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慧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1个实施主体,开展粪肥积造、运输、施用的全链条服务或其中一个或多个环节的粪肥还田服务,探索粪肥规模化生产、农田用肥定量化配送、粪肥还田机械化服务的运行模式和技术模式。
(二)项目选区。项目区选在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区、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生产区,实施面积共计92574亩,其中,枣林镇26425亩、八台镇22448亩、庙街乡4454亩、武功乡17920亩、尹集镇3800亩、杨庄乡3194亩、尚店镇9201亩、矿建街道4002亩、铁山街道1130亩。
(三)还田标准。围绕主要粮食作物(小麦),根据不同的土壤肥力状况、质地、粪肥监测结果以及还田成本,科学制定粪肥还田用量。涉及丘陵山区的尚店镇、杨庄乡、尹集镇、庙街乡4个乡镇,亩施固态粪肥不低于300公斤;涉及北部平原的武功乡、枣林镇、八台镇、铁山街道、矿建街道5个乡镇(街道),亩施固态粪肥不低于200公斤;规模种植的经营主体亩施固态粪肥400公斤;所有区域液态肥亩施用量2立方米。
三、组织实施
市政府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市农业农村局作为项目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作为项目监督主体。鼓励创新机制,通过培育壮大社会化服务组织,连接种养两端,推动粪肥还田,促进种养循环绿色发展。
(一)支持对象。在我市境内的畜禽粪污收集处理服务企业(不包括养殖企业)、农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大田作物、“三品一标”果茶种植面积在200亩及以上)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提供粪肥还田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经过网上发布遴选实施主体公告、企业或种植户自主申报、乡镇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遴选出12家实施主体,包括6家全链条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6家规模种植的经营主体。
(二)支持方式。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补齐、延长粪肥积造、运输、施用等还田链条,提高规模效益,降低运营成本,促进增产提质,形成良性循环。奖补资金用于实施主体粪污收集处理、运输、粪肥施用到田等服务费用。
(三)奖补标准。分环节对粪污无害化处置制肥、运输和施用等环节进行补贴,奖补标准不超过运营成本的30%。根据三年试点粪肥还田成本综合测算。
对提供全链条服务的社会化服务主体,根据粪肥还田数量的成本进行补贴,每亩粪肥还田量200公斤,补贴不超过90元;每亩粪肥还田量300公斤,补贴不超过135元;规模化种植经营主体每亩粪肥还田量400公斤,补贴不超过90元。
每亩最终补贴资金按总金额与总亩数进行核算。
(四)粪肥质量控制。依托“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建立绿色种养循环粪肥还田追溯系统,开展粪肥收集、处理和施用全过程监管,提高还田粪肥质量。各实施主体要针对粪肥收集、处理和施用、粪肥质量控制、效果监测、田间试验、宣传培训等环节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主体、措施、数量等内容,规范开展粪肥堆沤、沼肥生产,确保发酵腐熟和无害化处理。市农业农村局要督促实施主体做好畜禽粪污和辅料来源甄选,避免工业废弃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制肥环节。粪肥还田前必须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进行逐批开展抽样检测,每批次粪肥原则上不大于500吨,抽检过程舞钢市农业执法监察大队全程参与。粪肥质量应符合《有机肥料》(NY/T 525-2021)限制性指标的要求。
(五)田间试验、监测点效果评价。委托河南农业大学资环学院开展田间试验和监测点效果评价工作。
根据土壤类型、产量水平、作物的不同,分别在枣林镇、尚店镇大田作物小麦上各设粪肥肥效试验1个,在庙街乡茶叶、尚店镇果树上各设置粪肥肥效试验1个,共设置腐熟粪肥肥效试验4个。
根据作物不同、地形差异等因素,在枣林镇、八台镇、尚店镇、武功乡等4个面积较大的乡镇各设置效果监测点3个;在庙街乡、尹集镇、杨庄乡等3个面积较小的乡镇各设置效果监测点2个;在矿建街道、铁山街道各设置效果监测点1个;在庙街乡设茶种植监测点3个;全市共设监测点23个。
(六)技术模式。2024年在小麦、茶叶、果树上主推以下三种技术模式:
小麦:播种前,在化肥减量10%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力水平、土壤质地等因素,底施固态粪肥200-400公斤/亩或喷施液态粪肥2立方米/亩,固态粪肥原则上用撒粪车或其他机械撒施。
茶叶:入冬前,在化肥减量10%的基础上,茶垄行间开沟追施固态粪肥不低于400公斤/亩。
果树:果实采摘后,在化肥减量10%的基础上,在果树滴水线处环施或穴施固态粪肥不低于400公斤/亩。
(七)管理服务。包括宣传、培训、监督管理、验收内容。
1.在农时关键时节组织技术人员深入项目乡镇、村宣传有机肥还田的作用及还田技术,印发宣传资料。2.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平顶山市项目工作会及技术培训会,外出参观交流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对项目乡镇、村逐一进行培训。3.制作标识牌。为展示项目区建设成效,在项目区和试验田、监测点分别设立标志牌。4.日常监督管理。5.相关乡镇对项目的监督管理。6.其他费用。
(八)技术支持。聚焦液体粪肥还田、大田粮食作物粪肥施用等难点堵点,在粪肥还田关键时期,编印挂图、明白纸等技术资料,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实用的技术培训,提升服务主体粪肥发酵、施用水平。充分发动全系统农技人员作用,开展分区包片对口指导,采取科技讲座、进村入户、直播答疑等形式,通过面对面、手把手的现场培训和示范演练,着力推广农户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用就见效的实用技术。
(九)时间安排。
1.2024年7月—9月,在项目实施区域开展技术培训;分批次完成还田粪肥质量检测,同时做好田间试验点、效果监测点选址,并完成基础土样采集。
2.2024年9月—10月,利用秋收后、麦播前窗口期,完成小麦、果茶项目区固态肥施用、基础土样检测工作;安排田间试验和效果监测点;视情况开展液态粪肥还田,完成项目区全年粪肥还田施用任务。
3.2024年11月—12月,对项目区作物开展田间管理、技术指导,做好项目实施台账、粪肥还田影像资料、公示等项目资料收集整理以及对实施主体补贴资金申请审核,做好项目工作总结,申请阶段性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调度。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市政府针对以下五种情况予以调整:一是对无法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实施主体和任务目标进行调整,并协调其他实施主体代为完成任务,奖补资金由代为完成任务的实施主体享受;二是对能力不足,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实施主体,可临时增加不超过20%的实施主体用于补充;三是对村干部或村民不配合,实施难度较大的村,可临时调整不超过20%的施肥面积;四是根据上级政策调整项目实施主体的数量、任务目标和补贴标准等,确保顺利完成目标任务;五是力争项目连续实施,每年的项目实施主体和目标任务根据上一年的绩效考评进行重新遴选和确认。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1.部门职责:市纪委监委负责对项目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监督检查: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及时拨付、资金使用监督;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目标任务,探索和完善“种养结合、粪污利用、社会化服务、科学合理使用有机肥”等机制,协调、督促、指导项目实施及考核验收等工作;市审计局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审计;市融媒体中心负责在市电视台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对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2.乡镇(街道)职责:负责宣传发动;负责实施主体的申报、推荐;负责协助实施主体与本辖区内村组签订粪肥还田合作协议:对项日实施过程予以监管并完善档案资料,制定实施方案,乡、村两级明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实施责任人、监督管理人员和综合管理人员,负责项目实施管理工作。
3.第三方职责:(1)第三方检测公司负责对土壤、植株、粪肥等样品采集、检测化验,及时反馈检测结果,出具检测报告,确保合格的粪肥还田,保障项目实施成效;(2)数字化监管平台第三方负责信息采集上图入库,粪肥处理及还田专业化服务企业堆肥点、田间配送、临时堆肥点等信息上图入库,粪污收集信息上图入库,对机械撒施或人工撒施的地块施肥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管、拍照记录,并将图文记录撒施过程上传至数据平台。
4.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对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按照2元/亩标准拨付工作经费。
(三)全程监督监管和验收。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成立项目实施监督工作专班,监督工作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撒施后由农户、所在村、乡镇(街道)纪(工)委及负责人和实施主体四方共同签字认可。
1.面积审查。统一以施用粪肥种植面积为准,并在实施村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市级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2.施肥监管。由乡镇(街道)和第三方组织人员对实施主体施用粪肥数量、消纳面积和施肥过程进行监管,确保粪肥施用面积、数量准确无误。
3.组织验收。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市纪委监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进行验收。
4.资金发放。项目实施结束后,按照村公示、乡镇(街道)审核,第三方公司、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确认的原则确定奖补金额,并进行公示,公示无误后,向实施主体发放补贴资金。
(四)资金保障。资金采取专账储存,专款专用,严格支出程序、完善支出手续,建立备查台账。
附件:1.舞钢市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验收专班
成员名单
2.舞钢市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实施主体和任务
目标
3.舞钢市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资金预算表
4.粪肥收集台账
5.粪肥生产台账
6.舞钢市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台账
附件1
舞钢市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验收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马鹏飞(副市长)
副组长:刘全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王松涛(市纪委监委驻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张军桥(市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党组书记)
潘 娟(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罗培琦(市审计局副局长)
陈 丽(市乡村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张军坡(市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
李耀军(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关战辉(市财政局农业农村股股长)
徐进玉(市农业农村局农田股股长)
刘自豪(市农业农村局畜牧股股长)
孙 鹏(市农业农村局土地流转股股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于市农业农村局,刘全州任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项目验收、资料收集、各相关单位信息沟通等工作,项目验收结束后,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附件2舞钢市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项目实施主体和任务目标.docx
附件3舞钢市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资金预算表.docx
附件6舞钢市2024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台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