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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大病保险医疗待遇是如何规走的?

发布日期:2025-12-17 来源: 浏览次数:

       答: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药品等限价、限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也称“二次报销”)。

        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含多次住院)医疗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1万元,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分段支付。其中,1.1万-10万元(含10万元)之间的支付比例为60%,10万元以上支付比例70%。一个自然年度内,大病保险最高可报销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