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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加快推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4-28 来源: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加快推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202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平顶山市加快推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14日


平顶山市加快推进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强筋壮骨、做大做强,强力构建以生态养殖、特色种植、绿色食品加工为主导的产业发展格局,根据《平顶山市乡村产业振兴五年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绿色发展为引领,以三产融合为主线,以招商选资为抓手,以龙头引培为重点,以项目建设为突破,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产业振兴为总体目标,突出“一县一业”,叫响鹰城农字品牌,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平台助推的基本思路,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着力推动我市农业产业化水平全面提升,为绿色食品城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发展“三化”支撑的生产格局初步形成,三产融合、三链同构的产业体系初步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三方”联动的经营模式有效推广,“一县一业”的区域涉农品牌初步叫响,农业产业化主要指标赶上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三、工作重点

(一)突出“一县一业”,着力构建优势特色产业四梁八柱。

1.明晰县域主导产业培育方向。各县(市、区)要立足自身优势,按照发展有基础、市场有潜力、技术有支撑、政策有扶持的“四有”原则,科学论证,精心定位,务实选择1—2个优势特色产业作为县域主导产业的培育方向,制定专项规划,强化推进措施,落实专班责任,力争用3—5年时间,在每个县(市)至少打造1个年产值不低于20亿元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2.打造县域主导产业发展载体。各县(市、区)要围绕主导产业培育,按照产业集群、龙头集中、技术集成、要素集聚、保障集合的要求,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打造区域主导产业发展载体,加快形成“一县一园”“连县成片”“跨县成带”“集群成链”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格局,强力构建良种繁育、技术支撑、标准化规模化种养、仓储加工、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品牌营销等相对完备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积极推动全市优势特色产业由“小而散”向“大而强”转变,由“多点多极”向“一干多支”转变,逐步叫响汝州生猪和三粉、舞钢乳鸽、郏县红牛、叶县硒麦和蔬菜、鲁山酥梨和香菇、宝丰羊肚菌和秋月梨等县域涉农品牌,努力将优势特色转化为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到2025年,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6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创建省级农业产业强镇5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5个,农民人均特色产业增收力争达到5000元以上。

(二)突出三产融合,着力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强筋壮骨。

各县(市、区)要切实强化工业化思维,树牢项目为王理念,积极顺应农业产业化发展内在需求,找准契合点,寻求突破点,全力做好三产融合文章,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逐步实现三链同构,不断提高县域主导产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争创省级三产融合示范区。

1.提升种养水平。汝州市、郏县等要紧紧围绕生猪、肉牛、奶牛、乳鸽、肉羊等生态养殖,积极引导和扶持国润、牧原、天成等现有龙头企业,按照品种良种化、生产规模化、养殖设施化、管理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信息数据化等“七化同步”要求,做好项目谋划和实施,切实加快规模养殖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全市生猪出栏量达到500万头以上,肉牛出栏量达到15万头,奶牛存栏量达到4.5万头,商品乳鸽出栏量达到1000万只。

鲁山县、宝丰县等要紧紧围绕食用菌种植谋划项目,大力推广林下套种和工厂化设施栽培技术,不断扩张种植规模。到2025年,新建年产30吨食用菌工厂化生产企业10家,建设林下栽培技术示范区3个,食用菌产量达到25万吨以上。挖掘土地空间,适度扩大秋月梨、酥梨等优质林果种植面积,种植规模稳定在50万亩以上。

叶县要紧紧围绕绿色富硒小麦和蔬菜生产种植,积极探索适应产业集约化经营的土地流转机制,确保绿色富硒小麦种植面积稳定在10万亩、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10万亩以上。

2.做精加工文章。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依托重点科研院所,切实做好项目谋划、包装和实施,务实拓展产业链条,提升农畜产品附加值。

叶县要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大力发展小麦产业经济;要积极引导扶持粮食加工企业向精深化方向发展,产品向深层次、多样化延伸,不断提高速冻食品、方便食品、面制品、粗纤维食品、杂粮深加工制品等名优新特产品在食品中的比重,满足不同消费层次需求,逐步形成从田间到餐桌一体化产业链,推动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到2025年,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90%以上,主食品工业化率达到25%以上,全市粮油加工转化工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

鲁山县、宝丰县要在做好食用菌速冻加工、冻干加工、整体或切片烘干加工及调味品加工、酱菜罐头加工等初加工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生物提取技术,开发蘑菇多糖、蘑菇多肽等抗癌营养保健产品。

汝州市、郏县等要依托现有龙头企业,大力推进生猪、肉牛产业链一体化工程,在基本实现市域屠宰的基础上,推行分割分销,开发牛肉干、牛板筋、酱牛肉、酱猪肉等熟食系列产品,支持汝州市打造河南省预制菜产业园,2022年力争立华牧业等熟食品加工品牌企业落户鹰城;要围绕牛骨、猪骨等综合利用,做好动物蛋白粉等生物提取制品的开发生产。

舞钢市要紧紧围绕乳鸽产业,积极谋划乳鸽生态养殖与深加工产业化开发项目,尤其是要加快与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合作洽谈进度,确保乳鸽熟食制品项目尽快落地,实现乳鸽食品特色化、多样化、高档化、礼品化;要做好鸽毛、内脏等综合利用,全面提升乳鸽产品附加值。到2025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要达到240亿元,其中,肉品加工产值达到150亿元、面制品加工产值达到30亿元、奶品加工产值达到15亿元以上、果蔬加工产值达到15亿元;生猪和肉牛本地屠宰率达到80%以上、分割分销率达到12%、熟食加工率达到30%。

3.抓好流通服务。

(1)要配建冷链设施。汝州市、郏县等要围绕生猪、肉牛产业发展,引导和扶持现有龙头企业谋划建设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对生鲜肉品进行冷冻冷藏、屠宰分割、精细加工、分类包装、仓储物流、销售配送等服务,做到产供销一体化,努力打造区域性物流集散地和省级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鲁山县、宝丰县等要围绕特色农产品生产,务实谋划建设产地田头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为优质果蔬和食用菌等优势特色农产品的预冷、存储、加工、集散等环节提供专业化服务,降低农产品损耗率,延长保质期,切实保障农户收益。要推动建设高标准粮仓、低温储备库,到2025年,粮食完好仓容稳定在180万吨。

(2)要发展电子商务。汝州市、舞钢市、宝丰县、鲁山县、郏县、叶县等要持续抓好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积极引进电商品牌企业,做大做强电商服务平台,完善电商服务网络,借鉴推广宝丰县渔具电商产业发展做法,大力推行直播带货、网红打卡等电商新模式,强化网货开发,畅通农产品配送渠道,延伸产业链、畅通供应链、提升价值链;推动电商企业与涉农龙头、专业合作社和农户融合互动发展,构建主体多元、优势互补、协同发展、自我循环的电商发展体系,助推县域涉农主导产业发展。到2025年,国家生猪市场河南(汝州)交易市场力争实现年交易生猪1000万头以上,郏县、叶县成功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全市优势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率要走在全省前列。

(3)要培育新型业态。各县(市、区)要立足自身优势,持续拓展和挖掘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等农业特有功能,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实现农旅融合。汝州市、鲁山县、宝丰县要重点围绕林果业规模种植基地,积极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适时举办杏花节、梨花节、桃花节等,吸引游客进行生态体验、休闲采摘。要发挥森林和水资源优势,支持汝州市、舞钢市、鲁山县等依托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保健疗养、养生养老、食疗产业等模式,到2025年,打造国家级、省级森林康养基地10家以上。要发挥山区丘陵优势,到2025年,打造5条以上全景式沟域休闲经济示范带。要结合食用菌、白茶等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到2025年,每个县(市)至少打造1个研学实践、科普教育的青少年实训基地。

(三)突出龙头引培,着力打造优势特色产业硬核支撑。

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县域主导产业的规模扩张、延链补链,持续加大“外引内培”力度,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精深加工水平高、示范带动作用大、品牌引领优势明显的国内知名龙头企业,为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到2025年,全市要新增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0家,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230家,力争引进2—3家具有全国竞争力和重大品牌影响力的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

1.创新方式招引龙头。各县(市、区)要精心编制“四张图谱”,列出“四个拜访”清单,建立“三个信息库”,分类制定招商方案,务实创新招商模式,通过开展优势项目推介招商、存量企业以商招商、行业协会搭桥招商、投资平台助推招商、委托中介合作招商,不断提升招商引资的针对性、精准性。要加大国内知名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引进,今年全市要至少引进1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2家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2.多策并举培育龙头。市、县两级要建立龙头企业梯次培育壮大机制,实施“育龙计划”和涉农企业“小升规”行动。市农业农村局要会同各县(市、区)对市域现有涉农企业进行梳理排队,每个县(市、区)要选择3—5家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骨干优势企业作为重点扶持对象,因企制宜,分类施策,着力在资金、土地、信贷、税收等方面给予倾斜。要引导鼓励重点企业创新经营机制,提升管理水平,以品牌为纽带,推进资产重组,通过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或企业联盟。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引领带动彰显龙头。各县(市、区)要注重发挥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中的支撑引领和带动作用,逐步健全完善以龙头企业为引领、村集体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和小农户为基础的利益联结机制,总结推广叶县经验,探索推行“龙头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模式。鼓励龙头企业上联市场开发生产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精深加工产品,下联合作社带农户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种养基地,有效贯通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分配等各个环节,有力构建三化支撑、三链同构、三方互动的产业化发展新体系、新格局。

4.筑牢基础支撑龙头。各县(市、区)要按照“部门管、龙头带、个体联、政策帮”的总体要求,不断规范提升和办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全力扶持合作社在良种供应、农机作业、基地建设、收贮冷藏、订单销售等服务功能上优化提升,积极引导合作社争创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到2025年,全市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要达到70个,市级示范合作社要达到190个。要大力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鼓励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注册认证家庭农场,鼓励扶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改善生产条件,推升经营能力,不断扩大家庭农场基数,使家庭农场成为新型经营主体的重要力量、龙头带动的基础支撑。到2025年,全市家庭农场注册数达到1.2万个。

(四)突出品牌引领,着力筑建优势特色产业核心地标。

坚持将品牌化发展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标志,按照“政府引导、市场拉动、行业助推、企业支撑、社会参与”的运营思路,因地制宜创新品牌发展模式,政企协同推进品牌营销战略,着力构建以区域优势资源为基础,以公用品牌培育壮大为龙头,以绿色有机产品为方向,以产地环境评价、生产标准执行、营养品质考量、质量安全追溯四大体系建设为保障,以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自主品牌、特色农产品品牌为核心的现代农业品牌格局,不断提升我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1.聚焦安全打造健康绿色品牌。按照“减量化投入、资源化循环、高效化利用、安全化生产”的“四化”要求,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切实强化质量安全风险管控和可追溯管理,积极开展绿色有机食品申报认证,全域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不断提升我市绿色农业发展水平。到2025年,全市80%以上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5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国家级农产品安全县标准,所有县(市)全部创建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我市成功创建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市“两品一标”产品认证达到200个。

2.聚焦特色叫响富硒功能品牌。充分发挥我市富硒土壤资源丰富的独特优势,统一硒认识、摸清硒家底、做好硒规划、打造硒产业、搭建硒平台、完善硒配套、培育硒品牌,全力打造全国知名的绿色富硒鹰城名片。要尽快成立富硒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切实加强与中国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富硒产业研究中心、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富硒专业委员会、中农硒科富硒农业技术研究院等科研机构的沟通合作,共同谋划建设鹰城富硒功能产业研究院和硒产品检测中心。同时,立足我市富硒产业发展基础,适时组建鹰城富硒产业协会和产业发展联盟,力争用3—5年时间,把我市打造成富硒产业要素集聚地、富硒产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地、富硒产业创新策源地、富硒健康养生旅游目的地和富硒特色文化传承地。到2025年,全市富硒企业达到50家以上。

3.聚焦品质创塑企业自主品牌。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我市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各类市场主体,以绿色富硒区域特色公用品牌为依托,切实强化品牌意识,培育企业文化,加强诚信建设,提升产品质量,以品质企业、品质产品、品质服务、品质员工,创建和塑造企业自主品牌,努力打造以品牌价值为核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引导扶持重点涉农龙头企业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优势品牌的有机整合,对同类产品逐步实行商标注册、广告宣传、包装设计、质量标准“四统一”。市农业农村局要建立统一的“鹰城名优”农业品牌创建发布平台,完善、规范和强化对农业品牌的推介、评选、推优等活动,建立优化品牌建设与保护机制,鼓励引导各类涉农市场主体通过品牌注册、培育、拓展、推介、保护等手段和措施,不断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到2025年,全市要至少培育2—3个在全国有较高知名度和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品牌、5—8个驰名商标。

(五)突出科技赋能,着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动力引擎

充分发挥市农科院、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等本地科研机构的研发优势,积极对接国内知名的科研院所,着力打造科技创新合作平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农技推广服务平台和龙头引进助推平台,以农业科技创新助力我市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1.搭建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围绕我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深化与中国农科院、清华大学、江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院校合作,充分发挥市农科院循环农业研究院、河南城建学院健康食品研发中心等科研平台作用,加快科技创新步伐,争取在良种繁育、技术研发、食品加工、生物医药开发等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科研成果,在蔬菜、林果、食用菌、畜禽等特色种养领域取得一批集成性创新成果,“十四五”期间,成功申报省级以上涉农科研项目8项以上。

2.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农科院参与建立农业科技成果信息发布中心、技术产权交易平台等,并积极引进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江南大学、郑州果树所等科研机构的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为企业和科研机构搭建沟通桥梁,提供农业科技成果的供给、需求、展示、推广、交易等科技成果转化全流程服务,进一步促进农业产学研精准对接、深度融合,促进科研成果的转移转化、示范推广,真正把科研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竞争优势。到2025年,要引进农业科技新成果10项以上,并在我市得到有效转化。

3.搭建农技推广服务平台。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整合市科技局、市林业局、市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市农科院和河南城建学院、平顶山学院等单位和科研机构的人才、技术优势,搭建农技推广服务平台,并以郑州果树所、中原学者工作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江南大学等为依托,通过举办培训班、观摩会、开展“一对一”服务等,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同时,积极吸引国家级协会、合作组织在我市注册或设立分会,定期举行国家级、省级行业合作交流观摩活动,及时了解信息、交流技术、整合优势,为我市区域优势特色农业发展提供平台支撑。“十四五”期间,围绕重点涉农产业、重要环节,全市每年组织开展大型农技推广活动不少于3次、推广普及关键技术不少于10项。

4.搭建龙头引进助推平台。要积极引导我市科研院所在做好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农技推广的同时,切实强化招商意识,通过技术支撑引龙头、科研成果引龙头、特色产业引龙头,发挥科技平台汇聚的创新优势,吸引和带动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在平顶山办企创业,延伸完善产业链条,推动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成立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赵宏宇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宏亮、副市长王永记、市政协副主席冯晓仙任副组长,相关市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平顶山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目标制定、政策落实、督导考核等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定期分析研判我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形势,集中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务实建立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定期调度、强力推进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林胜国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工作。

二)强化政策扶持。各级财政要多渠道整合和统筹支农资金,切实加大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市、县财政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集中用于重点涉农产业项目奖补。各县(市、区)要探索推行政府平台助推产业发展运行机制,创新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彰显产业引导基金效应,为重点涉农产业项目签约落地、建设运营发挥引领撬动作用。要整治盘活乡村集体建设用地,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最大限度保障重点涉农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作为,围绕项目建设,在立项、环评、税收等方面落实优惠政策,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便捷服务。

(三)强化金融支持。要引导市域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涉农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放宽担保条件,扩大担保范围,提高信贷额度。要顺应农业产业化发展内在需求,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企业、金融、社会等多元化投入机制,搭建“政、银、担、保、投”支农联动平台,为龙头企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探索推进农业保险创新,因地制宜扩大保险品种、创新保险模式,为农业高质量发展筑牢金融“安全网”。同时,要加强政企合作,鼓励引导市域工商企业投资农业领域,推动工商资本下乡,承办、领办重点涉农产业项目,打造和组建涉农龙头企业,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县(市、区)要把涉农产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作为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制定专项规划,精绘招商图谱,组建工作专班,落实分包责任,按照“产业发展项目化、项目推进清单化”要求,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对于重大招商项目的洽谈推进,县(市、区)主要领导要坚持大员上阵、亲自挂帅出征,确保招商成效和项目落地效率。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市、区)涉农产业招商和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半年集中观摩、年终考核评比,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范围,并严格按照《2022年度涉农产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考核奖惩办法》兑现奖惩措施。

附件:2022年度涉农产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考核奖惩办法

 


2022年度涉农产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

考核奖惩办法

 

为进一步加大涉农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切实提升涉农重点项目建设质效,有效激发全市上下大抓招商、大上项目的工作积极性,推动我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强筋壮骨、做大做强,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22年度涉农产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考核奖惩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规模导向。突出对投资规模较大的涉农产业项目的考核,推动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

坚持质量导向。突出对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的考核,不断延伸产业链条、提高附加值。

坚持龙头导向。突出对重点涉农龙头企业和品牌企业的考核,以龙头带动和品牌引领,全面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坚持激励导向。强化结果运用,对2022年度涉农产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大力表扬,予以重奖。

二、考核对象

各县(市)政府。

三、考核范围和认定标准

(一)以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规模种养、精深加工、流通配套和新兴业态项目为主要考核对象。其中,生猪、肉牛、奶牛等生态养殖项目的标准化、设施化养殖规模要分别达到10万头、1000头、1000头;特色种植项目要成方连片,大田种植面积达到2000亩以上,标准化设施种植面积不低于300亩。

(二)考核对象须有明确的建设主体。精深加工类项目要独立会计核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建设的种养项目必须集中连片。

(三)引进项目要签订正式合同或协议,完成工商税务登记或相关法人注册,形成固定资产且主体动工建设,才能视为引进成功,纳入年度考核。

(四)市域内存量涉农龙头企业的规模扩张和新上项目,与招商引资项目同等对待,一体考核。

(五)对所有项目建设情况的考核都将依据项目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年终被确认的实际投入总额进行。

(六)招商引资项目,在市域内形成飞地的,引进项目的县(市)享有90%得分,项目落地的县(市)享有10%得分。

(七)年度考核时,被考核单位须提供项目合同文本、土地使用证明、投资客商身份证复印件、资金证明和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若被考核单位无法提供有效资料,由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实进行评估,严格审核。

(八)对于各区成功引进的涉农精深加工、电商仓储、冷链物流、新兴业态等重大涉农产业项目,只考核不排序,成效显著的,给予表扬奖励。

(九)如考核中遇到本办法尚未涉及的特殊情况,由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拿出预案,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四、考核内容

涉农产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考核内容包括4类7项指标。

(一)涉农重点项目谋划储备情况。(10分)

1.务实制定主导产业发展专项方案。(5分)

立足自身优势,确立1—2个优势特色产业作为县域主导产业培育方向,制定专项方案,明确发展目标,强化推进措施,落实专班责任,根据方案质量,酌情打分。

2.精心谋划包装涉农产业项目。(5分)

建立涉农产业招商引资和中省资金申报争取项目库,根据入库项目的质量和数量,酌情打分。

(二)涉农产业招商情况。(10分)

1.精心绘制“四张图谱”。(5分)

根据图谱制定的科学性、务实性、精准性,酌情打分。

2.积极开展“四个拜访”。(5分)

根据拜访频次、拜访力度、拜访对象情况综合评定,酌情打分。

(三)涉农重点产业项目签约落地及建设情况。(80分)

1.当年完成签约并开工建设项目。每签约1个3亿元以上项目并开工建设得30分;每签约1个1亿元以上项目并开工建设得20分;每签约1个3000万元以上项目并开工建设得10分。后续投入纳入下年度续建项目考核。

2.当年签约开工并建成投产项目。每签约竣工投产1个3亿元以上项目得50分;每签约竣工投产1个1亿元以上项目得30分;每签约竣工投产1个3000万元以上项目得20分。

涉农重点产业项目签约落地及建设情况以80分为基础分,上不封顶。

(四)引进国内外重点涉农龙头和重大影响力品牌企业情况。(加分项)

引进项目的法人主体为世界或国内500强企业的,加30分;法人主体为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或具有重大影响力品牌企业的,加20分。

五、考核评价组织

涉农产业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考核工作由市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届时抽调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开展打分排名,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并在2023年的市委农村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成绩突出的在大会上作典型发言,予以表扬,并由市财政对成功引进国内外重点涉农龙头和重大影响力品牌企业的县(市)安排不少于300万元的资金奖励;排名最后的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并对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