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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5-02-07 来源: 浏览次数: 次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舞政复终〔2025〕1号

申请人:王某某,男,2003年2月20日出生;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赵营社区瓦房庄菜鸟驿站。

被申请人:舞钢市应急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谭绍辉,职务:局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81MB196113480;

地址:舞钢市垭口温州路南段路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未履行投诉举报处理职责,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于2025年1月14日依法予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