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舞政复终〔2024〕3号
申请人:王兰枝,女,汉族,1961年7月16日出生;
身份证号:410412196107******;
住址:舞钢市杨庄乡吴庄村褚庄01。
被申请人:舞钢市杨庄乡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810055028354;负责人:赵巨博;
地址:舞钢市杨庄乡褚庄。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2024年3月28日作出的《杨庄乡政府关于王兰芝申请土地确权的驳回》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予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