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舞政复终字〔2022〕15号
曹绍琴:
你不服舞钢市公安局铁山派出所2022年6月1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舞公[铁]行罚决字〔2022〕400号),于2022年7月5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022年9月26日,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准许。该行政复议终止。
特此通知。
2022年9月26日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舞政复终字〔2022〕15号
舞钢市公安局铁山派出所:
曹绍琴不服你单位2022年6月1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舞公[铁]行罚决字〔2022〕400号),于2022年7月5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022年9月26日,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准许。该行政复议终止。
特此通知。
2022年9月26 日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舞政复终字〔2022〕15号
刘卫东:
曹绍琴不服舞钢市公安局铁山派出所2022年6月1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舞公[铁]行罚决字〔2022〕400号),于2022年7月5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022年9月26日,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准许。该行政复议终止。
特此通知。
2022年9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