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舞政办〔2023〕40号 | 索引号 | 00wgs-00000-2023-00034 | 发文日期 | 2023-11-22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3-11-22 | 服务对象 |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舞政办〔2023〕40号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舞钢市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
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舞钢市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9月23日
舞钢市2023-2024年度受灾困难群众
冬春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达受灾群众,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全省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豫应急办〔2023〕86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救助、灾民自救”的工作方针,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依法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工作分级管理。救助采取现金和实物相结合方式,以现金救助为主,实物救助为辅的模式进行。根据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平均分配或预留资金,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不得用于工作经费和恢复生产。
三、工作目标
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对全市受灾困难群众实施款物等基本生活救助,2024年2月8日前将救灾款物全部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四、基本灾情
(一)我市总体灾情。共涉及11个乡镇(街道),全市小麦受灾面积12561.32公顷,其中成灾面积10258.6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0451.1697万元,受灾人口211268人。
(二)灾情主要特点。5月15日—6月4日,舞钢国家气象观测站监测数据显示累计降水量69.5毫米,平均气温21.4℃。各乡镇监测站点显示最大累计降水量为武功乡148.4毫米,最小降水量为尚店镇瑞祥农牧111.3毫米。5月15日—20日为晴好天气,最高气温保持在30℃左右,全市最高气温出现在20日庙街乡37℃;5月21日—22日全市出现小到中雨,平均气温14-17℃,气温较前期明显下降;5月23日-25日多云间阴,24日出现有分散性阵雨,平均气温16-20℃;5月26日—6月4日以阴雨天气为主,其中5月28日、6月4日出现中到大雨,局地暴雨,平均气温17-20℃,由于连续降雨,麦收无法及时进行,导致灾情发生。
五、救助范围
要做好因灾遭受临时生活困难的各类受灾群众救助,重点关注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对于老年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病患者等特殊受灾困难群众,本人办理申请手续困难的,有关乡镇(街道)主动将其列为救助对象,开展救助工作。
六、救助标准
按照“每人不低于100元不高于300元且每户不高于2000元”基本标准实施救助。根据农作物减产绝收、致伤致残、致贫返贫等情况实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脱贫户、受灾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户、散居儿童、留守老人、优抚对象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并视情提高救助标准,重点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救助资金超过2000元的要附注说明。
七、方法步骤
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严格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审、县定”四个步骤确定救助对象:一是受灾群众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者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名;二是村(居)民委员会收到农户申请或村(居)民小组提名后,对申请、提名对象,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决定,对民主评议结果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救助对象,并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三是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村(居)民委员会的申报材料后,及时完成审核报送工作;四是市应急管理局收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批,并通知乡镇(街道)组织实施。救助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一卡通”号码等信息必须相一致。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2023—2024年度冬春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纪委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处理冬春救助各项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抓好政策宣传、信息报送和相关后勤保障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突出重点,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强化监管,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方案,采取乡镇(街道)干部包村组,村组干部包农户的办法,层层建立责任制,分片包干、分级负责,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二)做好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乡镇(街道)要指导受灾行政村加大冬春救助政策宣传解释力度,消除基层顾虑,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研究解决媒体反映的有关问题,为冬春救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各有关单位要把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列为当前的重点工作,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冬春救助工作任务。市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对资金分配、物资采购、款物使用和发放等开展监督。坚决查处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贪污救助资金等行为;坚决查处虚报冒领、私分救灾款等行为;坚决防止优亲厚友、平均分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确保工作运行到哪里,监管就跟进到哪里。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从2024年2月19日起,适时对各有关乡镇(街道)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有关乡镇(街道)也要对各村(社区)的救助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凡是挪用、贪污、挤占救助款物的,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zgwg.gov.cn/contents/15691/385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