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健委2025第一季度行政处罚信息
发布日期: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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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类别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 | 处罚决定日期 |
平舞卫公罚﹝2025﹞1号 | 警告;罚款 | 舞钢市好享头域健康管理店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 舞钢市好享头域健康管理店 | 92410481MAE427C02Y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 1000 元整的行政处罚。 | 0.100000 | 2025/0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