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卫健委第一季度处罚数据
发布日期:2024-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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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类别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违法行为类型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公开范围 |
平舞卫传罚(2024)1号 | 警告;罚款 | 罗慧敏(舞钢市武功乡罗湾村卫生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罗慧敏(舞钢市武功乡罗湾村卫生所)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其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并参照《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 版)。 | 罗慧敏 | A0100 | 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 1、警告;2、罚款人民币2100元整 | 0.210000 | 2024/03/29 | 舞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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