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舞钢市开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舞钢市开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7日
共 8 页
舞钢市开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根据《河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开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平政办明电〔2020〕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全面清理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坚决防范遏制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力、有序、有效地促进全市道路运输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打击一批长期跨省从事非法营运的企业、查处一批非法营运人员、处理一批非法营运车辆、取缔一批非法售票点和发车点、通报一批典型非法违法“黑名单”企业和人员,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营造安全、畅通、便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三、整治重点
(一)严厉打击道路客运车辆无证经营、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规定站点上下客、倒客甩客、在休息点勾结餐饮业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从严查处旅游包车不办理包车手续、异地驻点经营、招揽包车合同以外旅客、非法从事接驳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依法取缔9座以上(含9座)非营运客车从事或变相从事旅游包车客运、定线客运;
(四)严厉打击利用微信、电话、APP等即时通信方式建立“黑平台”揽客,欺行霸市,带有黑恶性质的不法分子;
(五)坚决查处危运车辆超越许可范围装载、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从事危险品运输、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严厉查处客运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实名购票,车辆例检,出站检查,安全告知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坚决查处驾驶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行车时接打电话以及人为破坏、屏蔽动态监控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行动安排
专项行动由市统一部署,各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共分三个阶段,其中执法查处工作贯穿整个专项行动全过程。
(一)动员准备阶段(11月30日前)
1.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市政府成立开展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结合我市和本部门实际,制定本行业部门方案。
2.加强宣传。各有关单位通过互联网、报纸、电视、广播、微信等有效载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意义和违法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乘坐非法运营车辆。
3.做好摸排调查。各有关单位依托本单位工作职能,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市交通运输、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比对企业注册登记、车辆登记、驾驶员登记、车辆动态监控、包车管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公安卡口轨迹系统等相关数据,全面排查“两客一危一重”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及从业人员,锁定车辆违法经营证据,核实涉嫌违法经营车辆和人员的案件线索,并建立涉嫌非法营运资料库。
(二)组织实施阶段(12月1日至2021年1月25日)
1.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抽调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每个执法队必须有交通运输、公安治安、公安交警的执法人员参加,实行统一行动联合执法。
2.开展集中打击。通过购票跟车、蹲点暗查、流动稽查、网络比对等取证手段,采取定点打击与流动稽查、定时打击与不定时打击、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法,在旅客集散地、客运站点、高速公路收费站及重要交通枢纽公路路口,增派执法力量,不间断巡查检查,多层次、广覆盖、严厉打击无证营运、非法包车、不依线运行、非法接驳等各类违法经营行为,迅速有效遏制非法营运乱象。对违法经营的企业、车辆、驾驶员,要依法从重从严从快处罚到位。对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企业安检员、车辆例检员、监控人员等,监督企业予以批评教育、辞退、调整岗位。对聚众拒绝检查、干扰执法、暴力抗法、为违法车辆带路闯关、收取“保护费”的黑恶势力进行重点打击,依法严惩。加大对处罚情况的通报,做到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3.强化联合惩戒。市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广电和旅游、商务等部门要按照《舞钢市安委会关于转发〈平顶山市委办公室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的通知》(舞安委〔2018〕10号)、《平顶山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两客一危”车辆有关监管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平安委办〔2020〕44号)要求,适时开展部门联勤、联动,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等载体,对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将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不良记录纳入“黑名单”管理。
4.做好疏堵结合。在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的同时,结合我省取消800公里以上班车客运要求,立足实际,采取多种办法,切实解决农民工长途客运出行问题。有关部门要认真调研,摸清我市农民工客运流量、流时、流向,积极与珠三角、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企业对接,积极与铁路企业沟通,大力发展接驳运输、联程运输。针对春运、黄金周等客流高峰,开展定制包车服务,实行“点对点、一对一”包车运输。在群众出行密集,特别是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乡镇,增加城乡公交班次,使外出务工人员出行乘坐正规车辆到达长途车站。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1月26日至2月10日)
各成员单位要对前阶段的整治行动所取得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成绩进行全面总结,并以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把运输市场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研究建立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重点建立三项机制。
1.部门协作机制。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完善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确保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等信息互通。开展常态化联勤联动,共同查处各类违章行为,形成工作合力。始终营造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2.举报奖励机制。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各有关部门对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查获“黑车”案件的人员给予500-1000元的奖励,以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经营者自觉遵章守法,形成群防群治的氛围。
3.科技管控机制。加大投入,在高速服务区、高速公路出入口、进出市区卡口等安装客运违法远程电子抓拍系统,提高执法管理科技化水平。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舞钢市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营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加强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工作。
(二)强化督促整改。市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组成专项行动督导组,开展督导检查,对专项行动组织不力、未见成效的,将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
(三)严格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于12月1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联系人。分别于2020年12月10日、12月25日、2021年1月25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开展情况,2021年2月10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交通运输局:安春旭 15937585390
电子邮箱:3014007528@qq.com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李宝磊 3641064
附件:舞钢市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营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舞钢市严厉打击道路运输违法营运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谢炎涛(市四级调研员)
副组长:刘文广(原市政府外侨办主任)
张晓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隗广聪(市公安局副政委)
成 员:连保国(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张军伟(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彦军(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文奇(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钱正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
王 宁(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张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连保国、张军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市严厉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开展调度、督导、汇总、分析、通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