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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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交字〔2018〕89号 签发人:张晓东
办理结果:B
对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付朝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国道345尚店镇区段改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市政府高度重视国道345启那线舞钢段改建工程建设,G345国道项目前期工作非常复杂,历时数年,目前,G345舞钢改建项目施工图已经批复,土地勘界已经完成,如果改线,手续相当麻烦,又要耽误项目推进。1.在尚西十字路口增设红绿灯和限速监控,需由市交警大队进行安装;2.目前,正在规划的“四好农村路”已将料庄至尚东经由尚店南往西与国道345连接。对缓解尚西十字路口交通压力将起到一定的作用。你们的意见,我局会积极向市交警大队进行反映。
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多提宝贵意见!
2018年7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舞钢市交通运输局8122560 联系人:卢浩远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
舞钢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印发
G345放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