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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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交字〔2018〕84号 签发人:张晓东
办理结果:A
对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自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通市级环湖公交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关心和重视!
现环湖公交属城乡客运班车,收费是按物价部门核定的票价收取,由于客流小,营运成本高,确有延迟不按时发车现象。现有客运车辆经营期限已到,需要更新。下一步,我局将指导转变经营模式,将以上车辆更新成为新能源电动公交车,实现城乡公交车经营,减少营运成本,降低车辆票价,满足群众需求,方便外地游客观光,实现绿色环保出行。
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多提宝贵意见!
2018年7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舞钢市交通运输局8122560 联系人:卢浩远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
舞钢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