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特殊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舞钢市特殊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平办[2010]32号文)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人才政策,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现教师结构的宏观调控和教师资源的优化配置,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努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
2.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机构编制情况
1.单位规格:舞钢市特殊教育学校机构规格为事业单位股级;
2.单位类别:事业公益一类;
3.经费形式:财政全额拨款;
4.主要职责和任务:在市教育局直接领导下,负责全市特殊儿童的义务教育工作;
5.我校单位主体是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经市编制委员会审批的事业编制为40人。
(二)现有人员情况
1.实有人数30名;
2.专业技术人员28名全部聘用;
3.工勤人员2名,全部聘用。
三、设岗基本原则
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取酬的原则;坚持人岗相宜、能上能下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动态管理的原则。
四、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范林栋
副组长:曹恒周 陈照莹
成 员:高瑞敏 陶清聚 赵相奇 司凤阳
五、实施范围、对象与岗位基本条件
(一)范围、对象
我校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员工。
(二)岗位基本条件
1.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符合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三级、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六级、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八级、九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内部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满3年(自教育局下文聘任之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且连续3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五级、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七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八级、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十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十三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另外专业技术各级岗位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勤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5)适应岗位工作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3.工勤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试。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高级工、中级工等级考核。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三)下列人员暂不参加竞聘,已聘任的应予以解聘
1.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期限未满的;
2.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技术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很坏,群众意见很大的;
3.患病或非因公负伤等原因, 聘期内累计一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上一轮聘期内年度任职考核不合格的;
5.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安排的。
(四)设计岗位评定办法
学校通过对教学“资历”与“业务考核”进行分值量化的办法,确定岗位晋级人选。具体在实施中采用积分制进行考核,对同级聘用的教师依考评分数由高至低进入核定的岗位。按教龄、任现职、业务考核进行积分:
积分=教龄得分+任现职称得分+(近三年业务考核得分总和)×30%
1.教职工教龄
计算参评教职工的教龄,每年记1分。
2.现职称年限
计算当前现职称的年限,每年记2分。
3.业务考核
近3年的业务考核的总分的30%。
4.对拟确定的聘任对象除符合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基本条件外,再按积分从高到低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5. 按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立各级岗位人员名单,分数相同的以教龄长的、以现职内担任班主任长的优先。
六、申请核准岗位情况
拟设置岗位:本单位拟设置岗位总数40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有专业技术人员兼任),专业技术岗位37个,工勤岗位2个。
(一)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2.5%,为九级岗位。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级比例结构
专业技术系列是中小学教师系列,岗位设置数是37,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2.5%。
1.高级岗位12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0%;聘用3人,其中五级岗位1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1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8%;聘用4人,其中八级岗位2人,九级岗位0人,十级岗位2人。
3.初级岗位7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8%,聘用21人,其中十一级岗位4人,十二级岗位17人。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技术工四级岗位1个,技术工五级岗位1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聘用2人。
详见下表: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 | ||||||||||||||||||
等级 比例 | 正高 | 副高 | 中级 | 初级 | ||||||||||||||
有资格 人 数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十一级 | 十二级 | 十三级 | |||||
100% | 20% | 40% | 40% | 30% | 40% | 30% | 50% | 50% | ||||||||||
0 | 3 | 6 | 18 | 0 | ||||||||||||||
拟 定 岗 位 数 | 0 | 1 | 1 | 1 | 2 | 0 | 4 | 3 | 15 | 0 | ||||||||
工勤技能岗位 | ||||||||||||||||||
等级 比例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
有资格 人 数 | 2 | |||||||||||||||||
拟 定 岗位数 | 2 |
1.拟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初稿,有岗位制定领导小组初步讨论修改。七、 组织实施程序
2.召开全体教职工动员大会,传达《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平办【2010】32号)文件及舞钢市教育局相关会议精神,公布《舞钢市特殊教育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公布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各等级的任职条件,并结合实例进行解读。进行学习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引导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正确对待,征求每一位老师的意见,并再次进行修订。
3.召开教代会,形成正式方案。
4.下发教职工信息条交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在核实反馈的基础上确定个人分数并按岗位类别排序。
5.根据岗位等级指标,结合岗位基本条件,确定各等级教职工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6.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市教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报各类表格,进行资格审核。
7.将各类人员的岗位设置情况公示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领导小组复议。
8.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各类人员的聘用岗位,参照学校原来的聘用期限,由办公室组织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八、其他
1.师德一票否决制,有违师德现象,受到师德处分的教师按师德处分降级。
2.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本方案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3.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解释权归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