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第一幼儿园园内外大型集体活动时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下列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园内外集体活动时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园内文化、娱乐、体育集体活动时的学生伤害或突发疾病事故发生时。
(二)园外郊游、社会实践活动等大型集体活动时发生交通事故、安全事故时。
二、园内外集体活动时的突发事件、交通事件发生的原因:本班教师未对幼儿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带班教师疏于管理、幼儿不遵守活动纪律擅自离队;活动场所的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租用的车辆安全性能差,驾驶员疲劳驾车、违章驾车;驾驶员驾驶技术、应变能力差等等。
三、园内外集体活动时的突发事件、交通事件的预防措施:
(一)活动前由幼儿园必须通过园务会议向带班教师进行相关安全方面注意事项说明,特别要求教师对于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反复向幼儿进行讲解、提醒,增强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
(二)租用外出活动的交通工具时必须验证相关的证照,签订相应的安全责任状。同时要与交警部门取得联系和帮助,确保交通路线安全。
(三)强化带班教师的责任和服务意识教育,要求教师加强管理。
(四)活动过程中要求教师始终跟随幼儿(每班3人带班不能缺席),不得放任幼儿自由活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并加以教育。
(五)要求租用交通工具的车队选派遵守交通法规、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选用车容、车况、安全性能好的车辆为校外集体活动服务,并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
(六)园内外集体活动前活动的组织者应到活动场所进行实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七)户外全园性集体活动前必须向教育局进行汇报请示,并取得教育局同意后方可组织活动。班集体活动必须经园长批准方可进行,所有户外集体活动保健医生必须随行。
(八)活动前配备好相好急救药品、安全防护设施,规划好行进路线,落实安全保卫人员。
四、园内外集体活动时的突发事件、交通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
一旦幼儿在园内外集体活动过程中出现伤害事故,一般按以下程序处理:
(一)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幼儿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并联系家长,告之情况,并立即向园领导汇报。
(二)交通事故的,应立即报警,并配合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查,并按教育局突发事故的汇报规定,上报教育局和相关部门。
(三)园内外集体活动事故发生后人员的安置
1.将受伤人员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幼儿送就近的医院进行救治,并联系家长,告之情况,并立即向园领导汇报。
2.其他非受伤人员:首先,要迅速控制、稳定幼儿情绪,以免由于失控再次造成其他事故的发生。第二,安全、有秩地进行疏散撤离,属交通事故并乘坐交通工具的应另外调动车辆接送幼儿,换乘车辆时,随车教师要看清周围交通、车辆行驶情况,避免新的交通事故。
3.采用必要的手段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5.事故责任认定和善后处理。如果事故是由幼儿园管理不当或幼儿自身原因造成的,则参照《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如果事故发生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则按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如果事故是由活动场所的设施所造成的,则由幼儿园与活动承办机构、活动场所进行交涉,达成合理的处理意见。
6.及时做好幼儿家庭安抚工作,控制事态,维持幼儿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7.联系保险公司介人事故的理赔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