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第二初级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市教体局学籍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工作,有效地控制学生流失,提高学生在校巩固率,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做以下规定:
一、 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成立学籍管理领导小组,主管校长任组长,学籍管理员任副组长,班主任等有关人员为组员。学籍管理员要挑选熟悉学生情况、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同志担任。
二、做好新生建档工作。
学年初,必须按市教育局要求不得进行入学考试,实行免试划片招生,为新生建立学籍档案,不得漏建、重建。
三、强化学籍档案管理。
1、学生信息卡由学籍办统一保管,学籍卡、休学、转学等档案由学籍办妥善保管。每学期末学籍管理员将学籍档案分类整理存放,档案保管质量纳入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考评内容。
2、学籍管理员做好学籍网上学籍信息的日常维护,做好学生信息的保密工作,严防学籍信息泄露。
四、规范休、复、转学程序。
转学:
要严格执行主管校长管学籍工作制度,把住学生出入关,对转学手续要严格审查,凡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规定者一律不予办理。具体规定如下:
1、依据划片招生原则县内范围内原则上不准转学。
2、因父母工作调动、家庭住址或户口变迁等跨县市转学者,必须按以下程序办理转学手续:(1)学生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并征得同意;(2)持转出学校的学生学籍信息表(盖章)、身份证到校,主管学籍校长审核签字同意转入并签订插班生协议(3) 持转出学校的学生学籍信息表、身份证由学籍管理员办理网上转学手续。
注:任何班级不得私自接收转入学生。
休学:
1、因病需休学治疗者,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历、身份证到到校,由主管学籍校长审核签字同意;2、学籍管理员填写《休学申请表》;3、家长持《休学申请表》和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历、身份证到教育局保健站和普教科审核盖章;4、学籍管理员办理网上休学手续。
复学:
1、持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诊断证明及病历、身份证到到校,由主管学籍校长审核签字同意;2、学籍管理员填写《复学学申请表》;3、家长持《复学申请表》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诊断证明及病历、身份证到教育局普教科审核盖章;4、学籍管理员办理网上复学手续。
五、做好学籍控辍保学,实行学生流动情况月报制度。建立学生流动情况档案,由学籍管理员填报当月学生流动情况,转入 、转出、休学、复学流失要注明原因。
六、强化督导检查。控制学生流失是学籍管理的重点、难点,学校将不定期对各班的制辍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班主任和老师不得挖空心思迫使差生退学,确保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七、严格执行管理规定。要结合实际认真执行本规定,确保我校学籍管理工作沿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