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第一高级中学学籍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规范学生学籍管理,根据《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5〕965号)和平顶山市、舞钢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我校学籍管理办法。
第一章 学籍建立
第一条 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学校为其申请学籍号及学籍辅号,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
高中一年级按照省网系统中的录取名单,及时在国网系统中进行招生录取。
第二条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具有唯一性。学籍号生成规则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制订。
学籍辅号由平顶山市教育局统一编写,学生学籍一经变动,原学籍辅号随即失效。
第三条 学生不得同时在两所以上学校取得学籍。学籍系统具有自动审核功能。
学生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
第四条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一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1.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2.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奖惩材料、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3.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4.体质健康测试及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5.在校期间的奖惩信息;
6.享受资助信息;
7.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学籍基础信息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
第四条 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全部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保留电子档案备份。
第五条 学生信息发生变化的,由学生家长凭居民户口簿、学生身份证和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信息变更证明,向学校申请变更学籍信息,并报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章 学籍异动管理
第六条 学籍异动类型分为:转学、休学、复学、退学、注销。
第七条 转学办理时间:原则上为新学年开学后1个月内办理(高一年级在省网注册成功后办理),如无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不再办理转学业务。
休、复、退学办理时间:每个月第一周的周三办理,其他时间不再办理。
第八条 休、复、转学流程。
1.跨省转出流程。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基[2005]95号文件精神,跨省转出的高中生须有高中正式学籍、转入省户口本原件。办理时请先由转出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学生打印《学生信息明细》(网页版,并含有学籍辅号),加盖学校学籍管理章后,监护人携带外省户口本原件到教育局审核(并在《学生信息明细》上加盖学籍章)。学生持《学生信息明细》、户口本等证件到转入校办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转入申请。网上转学申请抵达转出校后,家长需到转出校确认转入校信息,并配合转出校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转出系统”申请,到舞钢市教育局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审核。最后到平顶山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跨省转学证》。
流程图
特别说明:
①居住证等其他证件不作为办理依据;
②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跨省转出手续;
③因外省有特殊要求的,视情况酌情办理。
2.跨省转入流程。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教基[2005]95号文件精神,跨省转学转入我省的高中生须有外省高中正式学籍、我省户口本原件。办理时先由转出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为学生打印《学生信息明细》(网页版),加盖转出学校学籍管理章及转出学校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章后,携带我省户口本原件及《学生信息明细》到转入校办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转入申请(上传本省户口本、学生信息明细表扫描件),由舞钢市教育局进行国网审核。网上转学申请抵达转出校后,家长需回转出省份办理完各类审核手续,完成《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转学流程。之后配合转入校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系统外转入申请,然后由舞钢市教育局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审核。最后携带户口本原件、《学生信息明细》到平顶山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审核。
特别说明:
①居住证等其他证件不作为办理依据;
②学生在外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可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并转回。
③学生在外省取得的学分和综合素质评定等由转入学校负责。
3.省内转学流程。
本省内跨地市转学的高中生须有高中正式学籍(国网、省网均有且学校一致)和转入市户口本。办理时应先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请转学,并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为其在省网中打印《转学证》并加盖学校学籍章,凡县区高中还要先由转入县级教育学籍主管部门审核,之后到转入地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再由转出学校办理审核(凡县区高中还要先由转出学校县级教育学籍主管部门审核),最后监护人持《转学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转出地市教育主管部门进行终审。
特别说明:
①高一上学期、高三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②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③为保证“国网”与“省网”数据一致,各级审核应同时办理“国网”相应异动审核。
4.市内转学流程。
平顶山市内跨区域转学转出的高中生须有高中正式学籍(国网、省网均有且学校一致)和转入区域户口本原件。办理时先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请转学,之后由转入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省网为其打印《转学证》(并加盖学校学籍章,凡县区高中还要先由转入县级教育学籍主管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审核并在转学证上加盖学籍章)之后到转出学校审核(凡县区高中还要先由转出学校县级教育学籍主管部门在《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审核并在转学证上加盖学籍章)。最后学生持《转学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平顶山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审核。
特别说明:
①高一上学期、高三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跨县区转出手续;
②居住证等其他证件不作为办理依据;
③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办理转学手续;
④舞钢市内高中之间不予转学;
⑤为保证“国网”与“省网”数据一致,转入校学籍管理部门应为该生补办“国网”转入申请,并上传《转学证》扫描件,相关部门给予审核。
5.退学流程。
高中学生因特殊原因欲永久性停止高中学业的可以办理退学。办理退学后无论在全国各高中均不能再办理高中学籍并且不能取得高中毕业证。鉴于以上后果,请家长谨慎办理。
办理时请先由监护人持户口本原件向学校提出退学申请(学生退学申请及户口本学生页复印件学校存档),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及《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为学生提出退学申请,并由学校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书面《退学申请》(申请中明确标注以上横线内容及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籍号、学籍辅号等信息),加盖学校学籍章后,由家长携带《退学申请》到舞钢市教育局进行审核,然后到平顶山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普通高中学生退学申请表》见附件3。
6.休、复学流程。
休学:有以下原因之一的,经监护人申请可以办理休学手续,①因病经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②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请假(包括病、事假)时间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仍不能到校上课的;③因其他特殊原因,确需休学的。申请休学的学生,由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同意后,在《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休学申请,并开据《休学申请表》(两份),加盖学校学籍章,到教育局进行审核,最后到平顶山市教育局普教科办理审核(因病休学还须先携带医疗单位证明到平顶山市教育卫生保健部门审核备案)。平顶山市教育局同意后由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内提交申请,并由舞钢市教育局完成网上休学流程。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如需继续休学可复学后再次办理休学。
复学:休学一年期满后,监护人提出复学申请,由学校为学生开具《复学申请表》,加盖学籍章后,到舞钢市教育局审核,然后到平顶山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核。
特别说明:为保证“国网”与“省网”数据一致,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应为该生补办“国网”休、复学申请,并上传《申请表》扫描件,相关部门给予审核。
7.本流程由学校根据平顶山市教育局普教科相关业务流程进行更新,并保留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