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街道防汛紧急避险专项预案
铁山街道办事处
防汛紧急避险专项预案
1.1 编制目的
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铁山办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根据水利部《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SL666-2014)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编制。
1.3 编制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具有可操作性;坚持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舞钢市铁山办行政区域范围内山洪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下,针对可能发生的山洪灾害所预先制定的防御方案、对策和措施,是铁山办实施指挥决策和防御调度、抢险救灾的依据。
1.5 编制单位和审批权限
乡级、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编制,由街道办事处府负责批准并及时公布,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乡级、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的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工作。
1. 6 预案执行与修订
根据铁山办山洪灾害灾情、防灾设施、社会经济和防汛指挥机构及责任人等情况的变化每3年进行一次修订,并按原报批程序报批。
2.1.1 地理位置
铁山办位于舞钢市中部,属城乡结合部,土地面积19.5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8207.42亩,全镇辖10 个行政村,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七蚁线、钢城路、建设路、高速引线穿境而过,铁山办地处伏牛山东部余脉与黄淮平原交接地带,西南部为山区,其余为平原地,地势基本呈西南高,中东北部低态势。在山区,岭谷高差大,坡陡谷深,河床坡降陡,有利于山洪灾害发生。
2.1.2 水系分布
境内河流属于淮河流域,为淮河的二级支流——韦河水系。水资源丰富。主要河流为韦河,河源地点在共青水库,境内还有泥河穿过,境内河全长5公里,流域面积2平方公里。地下水资源丰富。
2.1.3 气象、水文及暴雨洪水特性
铁山办地处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半湿润半干旱地区。冬季受北方冷空气控制,寒冷干燥;夏季受海洋暖湿空气影响,炎热多雨;春秋季节,风向多变,春季易旱,秋季晴朗,阳光充足,四季分明。
全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200小时,日照率为50%。一年中日照日数以6月-8月最多。平均气温为14.8摄氏度,元月最冷,平均为0.9摄氏度,七月最热,平均为28.5摄氏度。四季气温特点是:春暖、夏热、秋凉、冬寒。风向随季节变化非常明显。冬季盛行偏北风,夏季盛行偏南风,全年风向以西南风为最多。历年平均风速为2.9米/秒,六级以上大风全年平均有18天。
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010mm。降水在地域上的分布是由北而南逐渐增多;西南山区最多,西北最少。一年中,7月和8月降水量最多,12月最少。境内暴雨一般出现在6-9月;最早出现在4月底,最晚在11月初。雨量较大的暴雨都是出现在7-9月.暴雨的主要特点是强度大,降雨历时短,雨量集中。
2.1.4 地形地貌
铁山办呈西南、东北方向拐尺状分布,地势西高东低,土壤以棕色森林土、黄褐土为主,富含有机质,下层为黄土,土层厚度一般在50cm-90cm,PH值呈中性或微酸性,适宜多种植物生长,平原地带易水土流失。
铁山办邻城靠路,地理位置优越,通讯便利,交通发达程控电话,省道舞泌公路、漯舞铁路、平驻公路穿境而过。沿路商店林立,商贾云集,是全市经济最具活力和最发达的区域之一。地下铁矿含量极为丰富,银龙集团、华懋双汇、等地方骨干企业,具有较强的区域优势、资源优势和互补优势。 铁山办是舞钢市主要的蔬菜生产供应基地。全办辖水坑赵、塚李、找子营、韩庄、扁担李、前张、中曹、付庄、上曹、薄冲10个行政村46个村民组,总人口1.3367万人,总面积19.5平方公里。
2.3.1山洪灾害类型
山洪灾害类型可分为山洪、泥石流、滑坡三类,其中山洪分为小流域(集水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洪水、流域性洪水、工程类出险洪水三类。铁山办主要受韦河影响,境内洪水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前张、韩庄、扁担李等几个行政村。
2.3.2山洪灾害特点
(一)、季节性强,频率高。山洪灾害主要集中在汛期,尤其主汛期更是山洪灾害的多发期。
(二)、来势迅猛,成灾快。山丘区因山高谷深,溪河密集,降雨迅速转化为水流,且汇集快、流速大,降雨后很短时间就会形成灾害,预警预报难度大。
(三)、破坏性大,危害严重。山洪灾害发生时往往伴随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经常造成河流改道、公路中断、桥梁倒塌、耕地冲淹、房屋倒塌、人畜伤亡等,因此危害性、破坏性很大。
(四)、区域性明显,易发性强。山洪主要发生在山区、丘陵区和岗地,特别是位于暴雨中心区的山区,暴雨时极易形成具有冲击力的地表径流,导致山洪暴发,形成山洪灾害。
2.3.3山洪灾害成因
山洪灾害致灾因素具有自然地理和经济社会的双重属性,具体表现为它的形成与发展主要受降雨因素、地形地质及人类经济活动的影响。
(一)、降雨因素
降雨因素是诱发山洪灾害的直接因素和激发条件。山洪及其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的发生与降雨量、降雨强度和降雨历时关系密切。
(1)降雨量
降雨量大,多数情况下意味着雨强高、激发力强,在一定的下垫面条件下,易产生溪河洪水灾害、泥石流灾害和滑坡灾害。
(2)降雨强度
高强度的降雨是引起山洪灾害的最主要原因之一。强降雨迅速汇聚成强大的地表径流,极易引发山洪灾害。境内暴雨一般出现在6-9月;最早出现在4月底,最晚在11月初。雨量较大的暴雨都是出现在7-9月.暴雨的主要特点是强度大,降雨历时短,雨量集中。从雨量的量级来看,首推1975年8月暴雨,集中在12小时内降雨552mm,最大1小时降雨量179mm。降雨强度之大,1952年7月10日,降雨322mm,1982年、1984年均出现24小时超过200 mm的大暴雨。据统计,1956年至1984年平均日雨量超过100 mm的暴雨出现过23次。其中,大于150 mm的暴雨有11次,大于200 mm的暴雨出现6次。
(3)降雨历时
在相同的条件下,降雨历时越长,降雨量越大,产生的径流量越大,山洪灾害损失也越严重。在溪河洪水、泥石流、滑坡三种山洪灾害类型中,溪河洪水灾害和泥石流灾害特点相似,在下垫面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只要有足够大的降雨强度和降雨量,溪河洪水和泥石流灾害就可发生,降雨历时越长,所产生的洪量越大,灾害损失越大。滑坡灾害与降雨历时的关系更为明显,一般而言,滑坡和降雨并不是同时发生,滑坡一般滞后于降雨,由溪河洪水诱发的滑坡灾害会随着降雨历时的增长,洪流对坡脚的掏蚀,滑坡也会越来越多。
有时在降雨历时长的情况下,由于地表吸收水分充足,河道水位居高不下,降雨量较小或者降雨强度不太高时,也可引起山洪灾害。
(二)、地形地质因素
地形地质因素是引发山洪灾害的物质基础和潜在条件,影响着山洪灾害的特性和规模。
(1)地貌类型
在山洪灾害形成的基本条件中,地貌条件是相对稳定的,变化也较为缓慢。地势基本呈西南高,北中部低态势。在山区,岭谷高差大,坡陡谷深,河床坡降陡,有利于山洪灾害发生。
由于暖湿空气在运动中遇到山岭后会沿着山坡上升,水汽在上升过程中由于温度的降低而凝结成云并最终形成地形雨。地形雨多降落在山坡的迎风面,而且往往发生在比较固定的高度和地点,因此山丘区的暴雨大于平原,为山洪灾害的形成提供了充足的水源。境内山洪灾害防治区域内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000mm,西南部山区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100mm。由于我市独特“小气候”,境内雨量分布不均,在区域内南北20km的地带,山区与平原差异300 mm以上。从地域差异中可以看出,各类型区降雨量与地貌关系密切,因此地貌类型与山洪灾害的发生关系是很密切的。
地形的起伏变化为山洪灾害的形成提供了动力条件,如果山体高、坡度大,则处于高势能、低阻力的水体和山体极不稳定,可以快速起动、高速运动,迅速成灾;如果山体低而缓,则起动、成灾均很慢,或者不成灾。
地面起伏对山洪灾害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溪河洪水、泥石流灾害的发生提供势能条件;二是为泥石流、滑坡灾害提供充足的固体物质和滑动条件。发生泥石流灾害的沟坡坡度的陡缓直接影响到泥石流的规模和固体物质的补给方式与数量。沟谷坡度小于20度时,沟谷较稳定,难以提供泥石流所需的固体物质;坡度大于70度时,坡面组成物质是难以风化的坚硬岩石,同样不能为泥石流提供固体物质来源。
(三)、经济社会因素
随着人类经济活动逐步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尤其在山区,诸如森林集中砍伐,毁林开荒,陡坡垦殖,修路开山炸石,矿山开采乱弃废渣,以及不合理的城镇建设等,改变了地表原有结构,加速加剧了山洪灾害的发生。
(1)山丘区资源不合理开发
为发展经济,山区资源开发活动更加频繁,一些矿山开发、道路建设等活动对地表环境产生了剧烈扰动,导致或加剧了山洪灾害。舞钢市近年来开展了大规模的道路建设,诸如平桐高速公路等建设活动,以及对山区丰富的铁矿产资源开发,都对山区地表环境造成了极大损坏,加之公路两侧山体处置不完善,易引起山体滑坡、塌方;矿山遗留矿渣易引发泥石流灾害;河道内倾倒矿渣、碎石等行为,致使河道行洪能力降低 ,都为山洪灾害的发生提供了条件。
(2)山丘区房屋选址不当
由于人们的生活习性,养成了在河滩地、岸边及水库坝下等地段选址建房,近年来又养成了在公路两侧开挖坡脚建房的习惯,当遇到山洪暴发时,容易遭受损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建设不合理
山丘区建设过程中,由于缺乏对山洪灾害危害性的足够认识,一些河段侵占河道搞建设,降低了河道行洪能力 ,特别容易发生山洪灾害。
(4)水土流失
水土流失与山洪灾害的发生与发展也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由于人口增长过快以及山区人们防灾意识淡薄,一些地方滥伐山林,陡坡开荒,植被破坏严重,致使水土流失严重。森林资源及植被的破坏,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植被的破坏导致地表蓄水能力大幅降低,一旦降雨,迅速汇聚成地表径流,从而最终形成溪河洪水陡涨陡落,引发山洪灾害。
2.4 历史灾害情况
1975年8月5日到8日,因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雨连降三日,舞钢市境内三日平均降雨量1041.5 mm,以致山水猛泻,河道漫溢,水库失控。死亡156人,倒塌房屋0.3万间,冲走淹没粮食115万公斤,死亡大牲畜456头,猪羊3021头(只),冲毁耕地0.6万亩。
2.5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
2.5.1非工程措施现状
我办已落实了防汛责任制,成立了办、村两级防汛指挥机构,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巡查防汛安全隐患,灾害发生时,组织抢险队伍抗洪救灾。编制了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能够做到有计划、有准备的防御山洪袭击,有效控制和降低洪灾的发生和扩展。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坚持以法防灾、减灾,提高群众认识,减少人为破坏。初步建立了“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防灾体系,对重要灾害点实行专人观测与群众观察相结合的办法,提前确定灾害发生的时间。在办、村建了防汛抢险队伍,灾害发生时,能够立即组织群众转移和除险排险。加强了山洪灾害防御的宣传培训,使各级责任人掌握防御山洪灾害的基本知识,增强人们主动防灾避灾的意识。
2.5.2 工程措施现状
. 目前已对韦河(前张—扁担李段)进行了除险加固。
2.5.3、防御体系存在的薄弱环节。
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办事处域内雨量、水位等监测站点尚未达到布局要求,通讯报警设施能力不足、手段单一;山洪灾害点多面广,多数处于无设防状态,现有防御设施标准低;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需不断细化,提高可操作性;对山洪灾害的宣传力度仍不足,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需进一步加强;泥河堤防单薄且淤积严重,洪涝灾害防御工作任重道远。
韦河河道大多数无堤防,仅有河道堤防也存在防洪标准低的问题,属于土堤防,运行时间长大部分河道堤防遭到冲刷损坏,处于无堤防状态,防御山洪灾害能力十分薄弱。
2.5.4防治区基本情况
根据我办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分析未来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范围,我办共确定防治区5处。分别位于薄冲村、付庄村、前张村、扁担李村、韩庄村。
3组织指挥体系
铁山办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作为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全面负责全办的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长由街道办主任陈彦文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鲁慧、纪工委书记张莹,成员由交通站站长韦广信、民政所所长张国顺、广播文化站站长马志辉、水利站长谷旭宏等相关单位负责人担任。内设信息监测、转移、调度、保障等4个工作组及应急抢险队。全办各行政村成立以村支书、村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抢险队。每个村均至少确定1名监测人员、1名预警人员,并造花名册报送办事处、市防汛办备案。
3.2.1 分工
铁山办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险情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具体组织办事处和村组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并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人。
村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村内水雨情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并落实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必要时支援邻村开展山洪灾害抢险工作。
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险情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具体职责为:
(1)制定和完善本办事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负责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有关的责任落实、队伍组建、预案培训演练、物资准备等各项工作。
(2)掌握山洪险情动态,收集各地雨情、水情、灾情等资料,及时上报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各村定期进行险工险段隐患的监测巡查。
(3)指挥调度、发布命令、签发调集抢险物资器材,并组织上报本办事处山洪灾害相关信息。
(4)指挥并组织协调各村进行群众安全转移,落实安置灾民及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信息监测组:负责办事处区域内水雨情的监测工作及河道堤防等险工险段的监测巡查,及时提供有关信息,如遇紧急情况可直接报告上级指挥部门。负责收集整理辖区内雨情、水情、工情及各村监测员反馈的险情等信息,为办事处防御指挥部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调度指挥组:按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和人、财、物总体情况,负责做好抗洪抢险人、财、物的调度工作,确保抗灾工作迅速、有效地进行。
人员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组织群众按预定的转移路线转移,一个不漏的动员到户到人。必要时可强制其转移,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并负责转移后群众、财产的清点和保护。
后勤保障组:按照市、办事处防指的命令及预报通知,负责抢险物资、设备供应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维护灾区社会秩序。
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在市、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各项工作。具体职责为:
(1)协助制订和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并负责执行落实;组织参加培训演练,落实本村山洪灾害防御避灾躲灾各项工作。
(2)随时掌握雨情、水情信息,组织人员对水库、塘坝、堤防等险工险段进行监测巡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
(3)执行上级命令,落实防御预案,及时发布预警信号,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做到不漏一户一人,做好转移群众临时安置工作。
(4)出现险情,组织抢险队伍投入抢险救灾。
(5)组织村民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
监测员:及时监测水情、雨情并及时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组长报告,负责观测设施管护。
预警发布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负责预警设施管护。
转移负责人:在接到预警信号后,迅速组织、动员需转移户做好转移准备或进行有序转移,组织入户进行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一人。
抢险队负责人:紧急情况下,组织动员抢险队员迅速投入到抢险救灾中。未出险情况下,协助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4.1.1监测系统的设立
我办的简易监测系统包括:2个简易雨量站、1个简易水位站。
为扩大水雨情信息监测的覆盖面,充分发挥村组自防自救的作用,因地制宜地配置简易的雨量、水位监测设施,由村、组采用直观、可行的监测方法进行水雨情信息的监测。利用本区域适用的预警方式进行信息发布,达到群测群防的目的。
4.1.2 监测要求
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突出时效性和准确性,采用自动监测和简易监测相结合的手段,获取实时可靠的监测数据,并及时将结果上报各级指挥部门。监测系统以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
4.2 预报预警
预报内容分为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溪河洪水预报由水利部门发布,尾矿库状况由安监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国土部门发布。
(一)预警指标确定原则
预警指标是指触发山洪灾害的雨、水量临界值,包括临界雨量和成灾水位(流量)的确定。预警指标分为准备转移(警戒)和立即转移(危险)两级。
临界雨量的确定是通过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小流域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等,结合历史暴雨洪水资料分析成果以及分布式水文模型计算成果,综合确定本地区各个小流域的1小时、3小时、6小时、24小时临界雨量。
成灾水位(流量)的确定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溪河水位变化情况,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溪河水位值;有的河流可将上游水情变化作为判断是否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
(二)预警指标
各村防治区预警指标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雨量预警指标:按照1小时、3小时、6小时、24小时4个预警时段,预警指标分为准备转移和立即转移。根据地形地貌、河道断面、位置高程、降雨量等综合因素,省防办组织开展了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工作,其中包括沿河村落雨量预警指标的确定,经省防办组织有关单位对雨量预警指标成果进行复核,现予以试运用。
水位预警指标:根据各防治区河道行洪能力实际,降雨强度及来水流量大小等综合因素,下步将对防治区影响程度来确定警戒水位;接近成灾水位且持续上涨,确定为危险水位,组织立即转移。
(三)预警等级划分
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分为三级(Ⅲ、Ⅱ、Ⅰ),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对应颜色依次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种颜色预警信号分别代表可能(暴雨气象预报)、严重(警戒雨量或警戒水位)、特别严重(危险雨量、危险水位)。
①Ⅲ级(黄色)预警
当接到气象局的暴雨黄色预警信号后即时发布。
②Ⅱ级(橙色)预警
当雨量或水位达到准备转移预警指标且降雨仍在持续,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③Ⅰ级(红色)预警
当雨量达到立即转移预警指标,或水位接近成灾水位时,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一)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当降雨量达到相应等级雨量值时,降雨仍在持续,应发布预警信息;
(二)当水位达到相应等级值,且仍在上涨,应发布预警信息。可能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三)水库及塘堰坝出现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
(一)预警发布时机
办事处防汛指挥部门根据汇集各防治村监测信息,当达到预警值的雨量或水位时,经核实情况后启动本级预案,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并报告上级部门;接到上级防汛指挥部的指令后启动,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并向下达指令的上级部门报告预警发布及响应执行情况。
(二)预警发布权限
办事处预警信息由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进行发布。其中,Ⅲ级预警由各防治村防御工作组发布,Ⅱ级预警报请副指挥长发布,Ⅰ级预警报请指挥长发布。
(三)预警发布程序
根据监测、预报,按照预警等级及时发布预警。
①在一般情况下,可按照市→乡(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
预警。
(四)预警、警报方式
预警方式:(1)电话、手机、短信预警;(2)广播预警;(3)口头通知。
警报方式:(1)广播报警;(2)手摇报警器;(3)铜锣报警;(4)口头通知。
4.3预警发布及响应
按照山洪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对照山洪灾害预警强度等级,应急响应分为三级,即发布黄色预警启动Ⅲ级响应,发布橙色预警启动Ⅱ级响应,发布红色预警启动Ⅰ级响应。
(一)接到气象部门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时发布Ⅲ级(黄色)预警,同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当接到Ⅲ级(黄色)预警后,相关乡(镇)防汛指挥部具体安排防御山洪灾害工作,按照预案采取相应防御措施;通知辖区行政村加强防御山洪灾害工作,并将工作情况上报乡(镇)政府和市防汛办。
(2) 相关行政村防御山洪灾害工作组,通知相关人员到岗到位,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及时监测雨情;加强水库、塘坝、河道巡查工作;安排自然村组做好防御山洪灾害准备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乡(镇)防汛指挥部。
(二)当降雨量达到警戒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水位达到警戒水位时,发布Ⅱ级(橙色)预警,同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1)办事处响应行动。办事处防汛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领导、所属的监测信息组、转移安置组、物资保障组主要成员参加会商;通过电话、短信平台向有关村发出Ⅱ级(橙色)预警,提醒广大群众注意防范山洪灾害,危险区人员做好转移准备;通过电话向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相关村的包村领导、干部立即深入所包村。
(2) 有关村响应行动。在接到Ⅱ级(橙色)预警后,村工作组成员及抢险队伍到岗到位;通过村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等警报方式向危险区群众发出准备转移预警信号,提醒危险区人员注意防范,做好转移准备;应急抢险队做好随时投入抢险准备。
(三)当降雨量达到危险雨量且降雨仍在持续时,或溪河水位达到危险水位时,发布Ⅰ级(红色)预警,同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 办事处响应行动。办事处指挥部指挥长主持会商,安排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办事处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通过电话、手机短信向有关村发出Ⅰ级(红色)预警, 要求危险区人员立即按预定路线撤离至安全区;办事处防汛指挥部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立即全面行动,进入危险区所在行政村的包村领导和干部立即进行转移安置和抢险救灾工作。
(2)相关行政村的响应行动。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组长下达立即转移命令,预警员按照预先设定的预警方式发布预警信号,村工作组立即组织群众向安全区转移,做到不漏一户一人,对重点部位设置警戒区,严禁群众进入危险区域,并将险情及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做好抢险救灾和转移群众的安置工作。
5 转移安置
5.1 转移安置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转移安置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村级防御预案中应明确切实可行的转移路线。
5.1.3 制定特殊情况应急措施
转移安置过程中出现交通、通讯中断等特殊情况时,灾区各村组应各自为战、不等不靠,及时采取防灾避灾措施。由村干部分头入户通知易发灾害点村民,尤其是夜间可能发生相关灾害时,要保证信息传递的可靠性,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借助无线广播、铜锣、手摇报警器,手持扩音器等设备引导转移人员到安置地点。在制定的转移路线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应选择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到就近较高地点。对于特殊人群的转移安置采取专项措施,并派专人负责,确保无一人掉队。
5.2安置
5.2.1安置方式
安置地点一般因地制宜地采取就近安置、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原则。安置方式可采取投亲靠友、借住公房、搭建帐篷等。搭篷地点应选择在安全区内。
6.1.1 抢险救灾工作机制
抢险救灾由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紧急救援人员主要由受灾地区的党员干部、群众、其他自愿人员以及抗洪抢险突击队员组成。公安、民政、交通、卫生、水利等有关站、所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共同做好抗洪抢险工作。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视灾害严重情况组织前线救灾抢险工作组,现场协调指挥,安排各类抢险救灾装备、车辆和医护人员前往灾区实施救助。若遇特大洪水灾害,由办事处指挥部上报上级部门请救支援。
6.1.2 抢险救灾准备
抢险救灾准备包括装备、资金、物资准备等。
装备:救助装备由办事处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准备。
资金:设立抢险救灾专项资金。
物资:包括抢险物资准备和救助物资准备。抢险物资主要包括抢修水利、交通、电力、通讯等设施所需的设备和材料,抢救伤员的药品器械及其它紧急抢险所需的物资。救助物资包括食品饮用水、帐篷、衣被和其他生存性救助所需物资等。抢险救助物资由有关部门储备和筹集。
一旦发生险情,各村及时向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险情的同时,要迅速组织全村应急抢险队员奔赴灾区,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中去。
如发生灾情,首先把被困人员按照预案迅速转移到安全区,对受伤人员进行及时救护;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牲畜尸体;伤病情较轻的人员,在村室卫生所或乡镇卫生院就近接受治疗,伤势较重的,应安排到医疗水平相对较高的医院进行救助;对有人员伤亡的,要协调所在地村委会,及时做好亡者家属的善后工作;对转移人员做好临时安置,及时发放食品、衣物等生活必需品,同时做好卫生防疫疾病控制工作;组织力量和调动物资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为避免次生灾害发生,对可能造成的山体滑坡、建筑物倒塌涉及范围内的村庄、厂矿、学校等,要及时进行转移并对该区域设立警戒线,禁止人员进入。对监测情况及时上报,使上级指挥部门掌握情况,科学制定对策。
山洪灾害发生时,办事处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下设的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组和应急抢险队要协调工作、形成合力,全力组织抢险。组织做好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恢复生产和重建等善后工作。
6.3 灾后重建工作
灾情发生后,办事处、村两级及时成立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针对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登记造册,有侧重的进行重建工作。各职能站、所要各司其职,结合行业特点和部门优势,迅速投入到灾后重建工作中去,力争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对灾后重建工作行动不力的,办事处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抢险救灾实行办事处、村两级负责制,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抢险救灾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和灾民救助队伍,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实施到位。
7 保障措施
7.1 汛前检查
汛前,办事处、村要对所辖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河道险工险段、滑坡危险点及通信、监测、预报预警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统计危险区内常住人口,登记造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到有险必查、有险必纠、有险必报。
7.2宣传教育及演练
1、利用会议、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增强群众主动防灾避灾意识。
播放有关山洪灾害防御知识的VCD,科普读物和宣传单,在中小学、企业以及危险区内的行政村进行宣传,各村平时积极做好防灾知识方面的培训和宣传。张贴标语、创建宣传栏,介绍防灾、避灾知识等。
2、在交通要道口及隐患处设立警示牌。
3、组织对办事处、村、组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员等进行培训,掌握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技能。
4、办事处、村要组织群众进行演练,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地点。
7.3 纪律
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各行政村及相关站所要做到: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及相关站所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确保灾民转移安置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3、各级转移安置负责人,对瞒报、漏报者必须追究其责任,对临阵脱逃者依法依纪查办;
4、水、雨情报告要及时,有险要速报,会商要及时,指挥要果断;
5、暴雨天气,防汛办和办事处班子成员及包村干部、村两委成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
6、办事处防汛办及监测、信息组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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