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垭口街道关于2023年2月份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申报情况

发布日期:2023-02-03 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全市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方案》,经过公示并认真审核,我街道2月份的高龄津贴享受人已认证完毕,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2月份高龄津贴情况

1、我街道本月80至89周岁新增人员:朝阳社区:王**,平安社区:许**,鑫源社区:陈**,石门郭村:张**等共4人,经本人申请并公示审核达到80至89周岁高龄津贴享受条件,特申请从本月起按照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高龄津贴。

2、我街道高龄津贴享高龄80至89岁死亡人员:振兴社区:崔**、穆**,石门郭村:贺*、杨**,朝阳社区:朱**,鑫源社区:柴**,共7人,其中原80至89岁人赵**因本月符合90至99岁高龄政策特从50调到100元。

3、本月新增90至99周岁无新增人员,死亡人员振兴社区:杨**、刘**、李**、陈**、樊**。

4、 街道本月符合申领高龄津贴老年人共计556人,申请拨付高龄津贴资金31400元。其中80至89周岁老年人488人,按照每人每月50元标准共需高龄津贴资金24400元;90至99周岁老年人67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共需高龄津贴资金6700元。100周岁老年人1人,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共需高龄津贴资金300元。


 

 

垭口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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