垭口街道关于2023年1月份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申报情况
发布日期: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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垭口街道关于2023年1月份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申报情况
根据《全市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方案》,经过公示并认真审核,我街道1月份的高龄津贴享受人已认证完毕,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1月份高龄津贴情况
1、我街道本月80至89周岁新增人员:朝阳社区:朱**,育才社区:张**、邢**,鑫源社区:王*,石门郭村:胡**、蒋**、刘**等共7人,经本人申请并公示审核达到80至89周岁高龄津贴享受条件,特申请从本月起按照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高龄津贴。
2、我街道高龄津贴享高龄80至89岁死亡人员:振兴社区:徐**、张**,石门郭村:蔡*,朝阳社区:周**,育才社区:周**,鑫源社区:李**,平安社区:付**共7人,其中原80至89岁人员王**因本月符合90至99岁高龄政策特从50调到100元。
3、本月新增90至99周岁:无新增人员,死亡人员鑫源社区:张**。
4、 我街道本月符合申领高龄津贴老年人共计563人,申请拨付高龄津贴资金31950元。其中80至89周岁老年人491人,按照每人每月50元标准共需高龄津贴资金24550元;90至99周岁老年人71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共需高龄津贴资金7100元。100周岁老年人1人,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共需高龄津贴资金300元。
垭口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