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垭口街道关于2023年3月份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申报情况

发布日期:2023-03-06 来源: 浏览次数:

垭口街道关于20233月份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申报情况


根据《全市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方案》,经过公示并认真审核,我街道3月份的高龄津贴享受人已认证完毕,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月份高龄津贴情况

1、我街道本月80至89周岁新增人员:朝阳社区:吴**、张**、王**、禹**、吴**、袁**,振兴社区:张*、金**,铁源社区:权**,石门郭村:郑**,育才社区:冯**、王**、李**等共13人,经本人申请并公示审核达到80至89周岁高龄津贴享受条件,其中:吴**、禹**、吴**因档案丢失没人补8个月津贴400元,张**、王**、张*补六个月津贴300元,特申请从本月起按照每人每月50元标准发放高龄津贴。

2、我街道高龄津贴享高龄80至89岁死亡人员:振兴社区:刘**,育才社区:闫*,石门郭村:张**,朝阳社区:朱**,鑫源社区:董**,共4人,其中原80至89岁人董建堂因本月符合90至99岁高龄政策特从50调到100元。

3、本月新增90至99周岁无新增人员,死亡人员朝阳社区:康**,石门郭村:闫*。

4、 街道本月符合申领高龄津贴老年人共计563人,申请拨付高龄津贴资金33800元。其中80至89周岁老年人496人,按照每人每月50元标准共需高龄津贴资金24800元;90至99周岁老年人66人,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共需高龄津贴资金6600元。100周岁老年人1人,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共需高龄津贴资金300元。


 

垭口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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