垭口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垭口街道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全面提高应对暴雨洪水及由此印发的山体滑坡等地址灾害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垭口街道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及“快速有效救援”原则,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和指挥下,由垭口街道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启动防汛(险情)应急救援体系,成立现场指挥部,制定并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方案,及时救援和转移人员,控制灾害发展,消除险情,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领导
针对我街道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成立突发地质灾害救援指挥部。政委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李伟华担任,指挥长由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人大工委主任刘政新担任,副指挥长由班子成员担任,各站办所、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并成立300人的抢险队伍。
现场应急救援由分包领导担任,分包科室长及村社区主任、组长为成员,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挥部根据突发地质灾害实际勘察情况,组织协调动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救援用场地场所;组织好人员疏散和财产转移工作;配合上级部门灾害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社区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部及上级部门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三、地质灾害(险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分工
1.加强灾害预报和监测。与气象部门、国土资源局加强沟通,及时获取天气信息,并设立多个灾害监测点,一旦有强降雨,人员要及时到岗,对水情、山体开裂、滑坡点、泥石流沟的位移等信息进行监测。
2.应急预案的启动。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应急物资调用。指挥部负责在本行政区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土地的协调等工作。
4.紧急撤离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必要时应组织人员抢险和物资疏散撤离工作,疏散顺序和原则是:顺序是先老、弱、妇、幼、军烈属、五保户,后青壮年人员及指挥人员,原则是先人后物。
5.事故调查。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善后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伤亡家属安抚工作。
四、灾害(险情)预报报告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一)灾害(险情)预报和报告
1.地质灾害的预报。气象部门一旦预报有强降雨,社区应及时和气象部门、国土资源局联系,并派监测人员马上到岗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测,发现有泥石流、滑坡征兆时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灾害发生报告。灾害(险情)发生后,事故单位负责人立即向分包社区领导报告,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灾害(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单经过、伤亡人数及事故抢险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社区领导接到报告后,十五分钟内向接到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二)现场保护
灾害(险情)发生后,街道应急抢险队伍应立即行动起来,必须严格保护灾害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救援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现场组织
1.灾害(险情)发生后,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事故(险情)的同时,应积极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灾害(险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街道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同时立即上报给市政府有关部门。
3.灾害(险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①根据灾害(险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根据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②在本行政区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③根据需要、按照预定路线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撤离工作,并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等;
④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⑤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及家属安抚工作;
⑥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五、责任追究
在灾害(险情)处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 拒不执行命令指挥的;
(二) 阻挠抢险人员调用物资和占用场地;
(三) 哄抢公私财物的;
(四) 阻碍事故处理的人员执行公务的;
(五) 有特定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坚守岗位,临阵脱逃或玩忽职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