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舞政明电〔2020〕4号 | 索引号 | 00wgs-00000-2020-00001 | 发文日期 | 2020-07-20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0-07-20 | 服务对象 | 有效 |
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舞钢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 预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舞钢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舞钢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
预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舞钢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舞钢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9日
共6页
舞钢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预防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统筹协调,提高防治效率,全面提升地质灾害综合防范能力;认真落实《舞钢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积极推进各项防治工作落实;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建设;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地质灾害防治安全保障。
二、重点区段
近年来,随着我市矿产资源的规模化开采和城市建设速度加快,地质环境受到严重破坏,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逐年增多,汛期降雨更加剧了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认清形势,提前准备,重点预防泥石流、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我市重点预防区段如下:
(一)县道杨八路杨庄乡五座窑村平岭组至庙街乡人头山村葛庄组路段,已多次发生土石下滑,存在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威胁过往车辆、人员和附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杨庄乡长岭头村刀子岭自然村东南,由于村民削坡建房,造成土石下滑,存在严重地质灾害隐患,威胁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尹集镇张庄社区南侧曹八沟河道及两侧出现多处塌陷,威胁附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全市矿山企业的排土场、尾矿库,建筑工地的堆场以及大开挖、削坡等施工地点,均是易发生次生地质灾害区域,也是需要预防的重点区域。
三、重点时段
6月至9月汛期是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突出做好局部地区强降雨诱发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非汛期降水量50毫米以上或持续降雨3天以上、过程降水量大于100毫米以及冬春季冰雪融化时段,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时段。
四、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成立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査和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和《河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思想上高度重视,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特别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水利、交通运输、文化广电和旅游、应急、教体、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二)完善体系,群测群防
各有关单位要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预警任务明确到具体责任人,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安排专人进行连续监测,并把监测情况及时上报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把“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每个单位、每个村庄、每户居民手中。
(三)预防突发,做好应急
各有关单位要完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组织应急演练。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发生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区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及时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对居住在危险区内的人员视情况采取搬迁避让措施。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严禁进行爆破、削坡等工程建设以及其他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四)周密部署,做好防范
1.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会同市气象局、市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做好全市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做好监测和防范工作。
2.地质灾害速报。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突发性事件信息直报制度的通知》(豫政办〔2008〕92号)要求,做好地质灾害信息报告工作。单位或个人发现灾情、险情,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和月报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75号)要求,组织做好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工作。
3.汛期值班。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做好汛期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
4.险情巡查。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工作,做到“雨前排査、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对预报可能发生强降雨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要逐点巡查,发现险情或者灾情要及时处理,并向市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
(五)强化支撑,有效应对。
我市为地质灾害易发区,省自然资源厅已安排技术支撑单位为我市提供技术服务。要充分发挥技术支撑单位专家作用,加强应急调查、应急会商和应急排险,科学预测发展趋势并进行有效处置。同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专业人才培养,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严格落实地质灾害信息报送、应急值守等制度。对突发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采取有效抢险和救援措施,避免造成人员伤亡。
(六)注重宣传,加强教育
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增强群众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