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豫政〔2020〕18号 | 索引号 | 00wgs-00000-2020-00001 | 发文日期 | 2020-07-01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0-07-01 | 服务对象 | 有效 |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三链同构加快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豫政〔2020〕18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坚持三链同构加快推进粮食产业
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各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快建设粮食产业强国的批示要求,抓住我省粮食这个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牢牢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坚持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坚持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四化”方向,坚持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全面提升粮食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加快实现我省由粮食资源大省向粮食产业强省转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坚持问题和目标导向,聚焦短板,更好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监管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2.坚持突出重点、融合发展。抓好“粮头食尾”和“农头工尾”,以小麦、玉米、稻谷、油料等四大产业为重点,统筹兼顾杂粮、薯类等特色粮食产业,着力延链补链强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坚持科技支撑、创新驱动。推进粮食科技进步,加速成果转化应用,提高科技水平。引进新技术,培育新产业,强化新动力,激发新活力,提高粮食产业质量和效益。
4.坚持龙头带动、集聚发展。发挥粮食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示范带动作用,实现项目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群、资源集约,着力打造产业链集群、价值链枢纽、供应链纽带。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粮油加工转化率达到90%以上,主食产业化率达到65%以上,粮油精深加工产值占粮油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粮食产业经济总产值达到4000亿元以上;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大幅提升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能力,基本建成以小麦、玉米、稻谷、油料等为重点的产业链健全、价值链高效、供应链完善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加速我省由“中原粮仓”到“国人厨房”和“世界餐桌”的转变。
二、加快延伸产业链
(一)延伸小麦加工链。方向与重点是提升面制主食产业化水平。优化面粉产品结构,提升专用面粉加工能力。强化以优质专用小麦粉为原料,发展高档优质营养面条类、馒头类、烘焙类、速冻类、特色风味类等面制主食,以及小麦淀粉、小麦蛋白等深加工产品。鼓励小麦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支持小麦加工企业发展优质小麦基地、中央厨房、品牌快餐连锁、商超电商销售等上下游产业。到2025年,小麦加工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2000亿元,培育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25家。(省粮食和储备局、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等负责)
(二)延伸玉米加工链。方向与重点是提升玉米精深加工水平。优化玉米食品和饲料产品结构,提升高端食品、饲料、宠物食品加工能力。强化以玉米及副产物为原料,发展玉米淀粉、糖、生物产品、医药产品、化工产品等深加工产品。支持以不符合食用和饲用标准的玉米为原料,发展酒精、沼气和有机肥料等产品。到2025年,玉米加工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培育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10家。(省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粮食和储备局、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三)延伸稻谷加工链。方向与重点是提升米制主食加工及稻谷副产物综合利用水平。优化大米产品结构,提倡大米适度加工。强化以大米为原料,发展汤圆、米粥、米粉、米乳和方便米饭等米制主食;以稻谷副产物为原料,发展米糠油、能源产品、板材、纤维素、化工产品等深加工产品。到2025年,稻谷加工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培育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5家。(省粮食和储备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四)延伸油料加工链。方向与重点是提升花生、大豆、芝麻,以及茶籽、核桃、牡丹籽等木本油料精深加工水平。优化植物油产品结构,提升各类特色植物油加工能力。强化以各类油料及油脂加工副产物为原料,发展方便、休闲、保健食品和医药产品、美容护肤品等深加工产品。到2025年,油料加工企业加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培育年产值10亿元以上的企业10家。(省粮食和储备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三、着力提升价值链
(一)提升绿色化水平。以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为重点,构建绿色粮食产业体系。引导原粮生产和收储绿色化发展,加强农田面源污染治理,推广绿色种植和收储新技术,增加绿色有机粮油供给量。加快粮油加工和产品包装绿色化,促进优粮优加。以“吃干榨净”为目标,支持发展粮食绿色循环经济。(省粮食和储备局、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等负责)
(二)提升优质化水平。加强优质粮油品种研发推广,优化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化生产格局,打造一批粮油生产优势区。建立标准“领跑者”激励机制,鼓励省内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质检机构、大型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制修订,推动我省优势领域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统筹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体系、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和“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省粮食和储备局、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科技厅、教育厅等负责)
(三)提升特色化水平。支持企业规模化生产知名、特色米面、花生、芝麻等名优食品,开发生产儿童系列、月子系列、老年系列、低糖系列、低脂高蛋白系列等个性化、功能性特色粮油产品,满足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解决产品同质化竞争问题。挖掘粮食文化资源,发展“粮食+文化+旅游”产业和工业观光、体验式消费等新业态,建设粮食特色文化小镇3~5个。(省粮食和储备局、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等负责)
(四)提升品牌化水平。实施“河南粮油”品牌培育计划,开展品牌宣传和产品推介,每年培育3~5个全国性、区域性知名品牌,擦亮“河南粮食王牌”金字招牌。深入开展“一县一品”品牌行动,打造“正阳花生”“平舆芝麻”“原阳大米”等县域知名粮油品牌。支持创建小麦、花生等大宗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支持企业参加中国粮食交易大会、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等知名展会,提升我省粮食品牌影响力。(省粮食和储备局、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四、积极打造供应链
(一)打造优质原粮供应体系。支持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省部共建小麦玉米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涉粮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优质原粮品种选育和优质高效配套栽培技术研究推广,鼓励育种、加工、种植等各类经营主体组建产业化联合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扩大优质粮油作物种植面积,促进优粮优产,努力打造全国口粮生产供应中心。支持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收购和订单生产、领办农民粮油合作社等方式,选择合适地区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基地。到2025年,全省优质原粮种植面积达到5000万亩。(省农业农村厅、科技厅、省农科院、粮食和储备局等负责)
(二)打造现代仓储物流体系。推动粮油仓储设施现代化、发展集聚化和布局合理化,实施“绿色储粮”工程,促进优粮优储。建设面粉散装运输体系。规划建设一批冷链仓储中心、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完善粮油食品冷链物流体系。支持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所现代化建设。围绕我省跨省粮食物流通道,支持平顶山、南阳、漯河、周口、信阳、永城等地的航运码头建设,提升码头粮食专业装卸能力;发挥我省铁路运输优势,加快完善公铁水无缝衔接的多式联运物流体系,努力打造全国重要的粮食储运中心。到2025年,全省浅圆仓、立筒仓等机械化程度较高的仓容突破1000万吨,绿色储粮仓容突破1000万吨;具备粮食专业装卸能力的500吨级码头泊位达到20个。(省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郑州海关、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公司,有关市、县政府等负责)
(三)打造粮油市场供应体系。建设布局合理的粮油交易市场网络,支持郑州商品交易所、河南省粮食交易物流市场、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等粮油期货和现货市场发展,努力打造全球粮食交易和期货价格中心。加快发展粮超对接、粮批对接、粮校对接等直采直供模式,畅通粮油产品供应渠道。实施“数字豫粮”工程,推动粮食购销业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打造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品牌,促进优粮优购、优粮优销。(省粮食和储备局、河南证监局、郑州商品交易所、省商务厅、教育厅、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四)打造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粮食种植、收购、仓储、加工、物流、销售等环节监管。制定超标粮食处置办法,实施市县为主、省级补助的处置费用保障政策。提升粮油企业和粮食质检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支持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创建国家小麦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中心。健全进口粮食联合监管体系,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外来植物有害生物防控管理,督促进口粮食储备、加工企业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制度。(省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厅、市场监管局、郑州海关、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科技厅等负责)
五、重点举措
(一)实施示范创建行动。择优选定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县(市)、示范园区或示范企业,通过示范带动,做强一批粮油加工基地、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努力打造全国重要的粮油食品产业制造中心。支持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省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等负责)
(二)实施内联外引行动。深化粮食企业改革,以市场化方式整合相关资源,打造竞争力强的大型粮油企业集团。支持小麦产业化联合体建设,鼓励各类涉粮市场主体组建粮食产业联盟。围绕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依托开放通道和开放平台,支持省内大型粮油加工企业“走出去”开发国外市场,建立生产和加工基地,培育一批跨国“大粮商”。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国内外粮油加工知名企业来豫投资。(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省政府国资委、财政厅、粮食和储备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等负责)
(三)实施科技创新行动。落实“科技兴粮”“人才兴粮”战略,加大粮食科技投入,加快建立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粮食科技创新体系,努力打造全国重要的粮食科技研发中心。高标准建设“中国粮谷”,支持国内外涉粮院校、科研机构与粮油企业合作,开展粮油科学研究、产品研发、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培育一批创新型粮油科技企业。加强粮油专业人才和技能工人培养。(省科技厅、粮食和储备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负责)
(四)实施装备提升行动。支持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国家粮食加工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加强粮油机械制造自主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粮油加工成套装备,培育壮大粮机制造产业,努力打造区域性粮食装备制造中心。支持粮油加工企业实施设备智能改造、绿色改造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粮食和储备局、科技厅等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研究制定本地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或专项规划;要建立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高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指标在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先进的地方在省级分配资金时给予倾斜。建立粮食产业统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统计数据共享,提升统计质量和服务水平。省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职能作用,合力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市、县级政府,省粮食和储备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工业和信息化厅、统计局、商务厅、自然资源厅、科技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市场监管局等负责)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发挥各级财政奖补政策激励引导作用,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商品粮大省、超级产粮大县和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向,各地政府获得的一次性奖励资金用于支持粮食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60%。探索设立粮食产业发展省级专项资金,鼓励各地设立粮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县(市)、示范园区、加工基地、龙头企业建设和发展。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符合条件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依法享受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各地财政资金、政府债券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要加大对粮食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市、县级政府,省财政厅、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等负责)
(三)强化金融信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粮油企业信贷的支持力度,提升信贷额度,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农发行要发挥政策性银行优势,加大对粮食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放宽粮油企业担保条件,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对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发行债券融资工具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实现融资的企业,省财政按照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标准给予补助,市、县级财政要给予适当补助。(市、县级政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保监局、证监局、省财政厅、粮食和储备局、农发行河南分行等负责)
(四)落实用地政策。加大粮食主产区建设用地保障力度,产粮产油大县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5%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粮食产业用地。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倾斜支持。支持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为出让用地,依法处置土地资产,土地出让净收益(扣除上缴或上级政府应计提的费用)原则上通过支出预算安排用于企业发展。对接县域产业集聚区用地规划,推动粮油加工企业向园区集中。(市、县级政府,省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等负责)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