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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业务管理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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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舞钢市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3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护理服务需求,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切实推动护理工作更加贴近患者、贴近临床和贴近社会,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促进护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护理服务需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护理问题,持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力争用3年时间,开展以“强基础、提质量、促发展”为主题的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持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临床基础护理不断加强,护理质量明显提高,护理服务持续改善,护理内涵更加丰富,护理领域拓展延伸,服务模式日益创新,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护理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便捷,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强化人力支撑,牢筑服务根基

1.加强护士人力配备。医疗机构要根据功能定位、服务半径、床位规模、临床护理工作量和技术风险要素等科学合理配置数量充足的临床护士人力。确保二级以上医院全院病区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不低于0.5:1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部分专科医院肿瘤、儿童、妇产、心血管病专科医院全院护士与实际开放床位比等相关指标达到《河南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 指标要求。要优先保障临床护理岗位护士配备到位,不得减少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原则上临床护理岗位护士数量占全院护士数量比例不低于95%。应根据临床护理需求和辖区居民上门护理服务等需求,切实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护士人力配备,着力增加基层护理服务供给。

2.加强专科护士培训。根据护理学科发展和患者护理需求,评估扩增市级专科护士培训基地,形成临床护理专科能力建设与培养的长效机制。依托平顶山市护理质控中心规范开展全市专科护士培训,保证专科护士培训质量。结合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和临床专科建设有关要求,以满足患者临床护理需求为导向,优先在老年医学、危重症、急诊、康复、儿科、产科、手术室、血液净化、伤口造口等领域,推动临床护理专业化发展和护理人才培养,不断提高临床护理专业技术水平,增进患者医疗效果,助推护理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全市老年护理、重症监护、传染病护理、急诊急救、康复护理、儿科护理、中医护理、助产士等紧缺护理专业护士参加培训比例不低于90%新入职护士规范化培训率、护理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率不低于90%

3.切实为护士减负。医疗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为临床护士松绑减负,结合临床护理工作实际和护士岗位需求,可采用在线学习、远程指导等方式合理安排护士培训,尽量减少重复性的考核、竞赛等。要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减少临床护士不必要的书写负担,积极优化护理服务流程和服务模式,减轻护士工作负荷。禁止或减少占用护士休息时间从事非护理专业性工作,让护士有更多的时间贴近临床,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

4.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医疗机构要依法依规保障护士获得工资报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卫生防护、执业安全等合法权益。要在护士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聘、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内外人员统筹考虑。要健全完善护士队伍激励机制,在绩效分配、职称晋升、教育培训等方面,向临床一线护士倾斜,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稳定临床一线护士队伍,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

5.规范医疗护理员管理。医疗机构可根据患者病情轻重、自理能力程度和护理级别等要素,在病区内科学合理、按需聘用数量适宜、培训合格的医疗护理员。医疗护理员应当在医务人员的指导监督下,根据住院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情况,协助提供清洁、饮食、排泄等生活照顾服务。严禁医疗护理员替代医务人员从事出院指导、医疗护理专业技术性工作。聘用医疗护理员的医疗机构要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明确医疗护理员的工作职责和职业守则,制定服务规范。要指定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管理,定期对医疗护理员进行在岗培训和能力评估,以工作质量和服务对象满意度为主要指标,开展服务质量监督考核,进一步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二)加强临床护理,提高服务水平

1.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医疗机构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每名责任护士均负责一定数量的患者,每名患者均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为其负责。护士要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根据患者疾病特点、生理、心理和社会需求等,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患者提供医学照顾、病情观察、协助治疗、健康指导、人文关怀等身心整体护理服务。到2025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责任制整体护理覆盖全院100%病区。

2.夯实基础护理。按照《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等,依托各级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健全分级护理制度,完善出台基础护理服务规范标准并定期开展督导评价。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标准要求,扎实做好患者口腔、皮肤、管道等基础护理工作,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情况等提供及时、必要的医学照顾,提高基础护理质量。

3.注重沟通交流。护士在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过程中,要主动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语言通俗易懂、简单明了,及时了解观察患者的反应和心理状态,关注患者的需求和不适,并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实施护理专业技术操作前要耐心解释、操作中关切询问、操作后及时观察,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及时与医师沟通。定期收集患者的反馈意见,针对问题进行改进和优化,并及时回馈患者,告知改善措施和成效,以增强患者对护士的信任感,切实做到护患之间零距离、护理服务零缺陷、护理工作零投诉,护理服务满意度持续提升。

4.强化人文关怀。医疗机构要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注重加强护理人文建设,细化人文关怀措施,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护理服务。护士要增强主动服务和人文关怀意识,在提供护理服务过程中要关心、爱护和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给予细心照护、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增进护患信任,和谐医患关系。到2025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患者满意度不低于95%

5.做好健康指导。护士要根据患者疾病特点、个体差异及健康需求等,采用书面、口头、视频等多种方式为患者提供个性化的饮食、营养、运动、康复、并发症预防等方面的健康知识教育。做好患者入院介绍、出院指导以及特殊治疗、检查、围手术期的配合和注意事项等宣教工作。

(三)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服务安全

1.落实护理核心制度。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分级护理、查对、交接班等核心制度,加强对护理核心制度落实的监控,规范护理服务行为。定期组织对护理核心制度的完善落实、流程管理、环境等全面自查,对存在的潜在风险提出具体防范措施,并落实整改,责任到人,保障制度的约束力与执行力。

2.加强巡视观察。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护理巡视工作,临床护士要按照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要求,加强患者巡视和病情观察。对特级护理患者要随时巡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的患者,应按要求定时巡视患者,主动密切观察患者生命体征、意识状态、皮肤状况、肢体末梢循环、引流液情况以及手术/检查/用药后反应等,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和潜在并发症,并给予有效处置。

3.规范护理技术操作。医疗机构要以加强“三基三严”为切入点,夯实临床护士的护理技术基本功。倡导医疗机构开展医护联合查房和多学科合作,护士全面了解患者病情,提供针对性护理措施。医疗机构要按照临床护理实践指南和技术标准要求,规范实施各类临床护理技术操作。要增强并发症早期预警识别能力,降低住院患者跌倒、院内新发压力性损伤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率,确保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到2025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护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持续向好。

4.创新中医护理服务模式。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规范开展中医护理人才培训,增强中医护理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中医护理服务质量。创新中医护理服务模式,优化实施中医护理方案,传承、推广专科中医特色护理技术、经验方法,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发挥中医护理在疾病预防、治疗、康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中医护理进一步向基层和家庭拓展,向老年护理、慢性病护理领域延伸,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中医护理服务。

(四)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领域

1.开展延续性护理服务。三级医院和部分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应借助信息化手段,通过开发手机APP、护理服务随访系统等,为有护理需求的出院患者提供在线护理咨询、护理随访、居家护理指导等延续性护理服务,解决患者出院后的常规护理、专科护理及专病护理问题。鼓励医疗机构逐步扩大提供延续性护理服务的病区占比,降低出院患者非计划再次入院率,提高患者居家自我管理能力。

2.规范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利用全省统一的“互联网+护理服务”信息平台,整合各医疗机构碎片化的“互联网+护理服务”通过“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由注册护士为老年人、行动不便人员、新生儿、孕产妇等提供专业、便捷的上门护理服务,满足个性化的护理需求,提高护士职业价值,促进护理服务更加贴近社会。加强对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的监督管理,逐步增加“互联网+护理服务”医疗机构数量和上门护理服务项目数量,促进“互联网+护理服务”规范、健康发展。

3.推动优质资源下沉。以网格化布局的县域医共体等为载体,发挥大型医疗机构优质护理资源下沉和带动作用,通过建立专科护理联合团队、一对一传帮带、开展人员培训、远程护理会诊等方式,在护理管理、人才培养、专科护理、护理技术和科研教学等方面帮扶医联体县域医共体等内基层医疗机构提高护理服务能力。结合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乡医疗机构工作,通过对口支援充分发挥城市医院的技术辐射带动作用。借助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三级医院护理骨干在线指导基层护士工作的机制,不断提高城乡基层医疗机构护理服务水平,就近解决群众急需的护理问题,提高护理服务的专业性和便捷性。

4.增加老年护理服务供给。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基于社区的集团化、连锁化的护理中心、护理站等医疗机构,鼓励医疗资源丰富地区的一级、二级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院,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签约服务、巡诊等方式积极提供老年护理服务,切实增加社区和居家老年护理服务供给及服务水平,精准对接老年人多元化、差异化的护理服务需求。

5.积极参与健康科普。鼓励各护理团体以图书、视频、健康教育讲堂、微信短文等形式,向民众宣讲健康知识,积极参与健康科普活动,参与治未病团队,发挥护理在各专科疾病健康教育职能,协助民众建立良好的生活习惯,促进民众健康。

(五)加大支撑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1.健全组织架构。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护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011相关要求,完善医疗机构护理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医疗机构护理管理制度,至少包括护士岗位培训、护理岗位管理、护士人力资源管理、科学绩效考核以及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等,切实加强护理工作。

2.强化信息支撑。医疗机构通过智慧医院、智慧病房、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加强护理信息化发展,充分应用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改进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提高护理工作效率,减轻临床一线护士工作负荷。到2025年,全市各级医疗机构护理信息化建设在优化护理服务流程、提高临床护理工作效率方面实现突破性进展。

3.加大保障力度。医疗机构要建立本单位改善护理服务行动专项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形成人事、财务、后勤等多部门联动机制,从人、财、物等多方位加大对改善护理服务的保障力度。健全后勤支持系统,增加辅助服务人员负责病区送取标本、药物及患者陪检等,保障临床护理工作所需的设备设施配备到位和及时维护。静脉用药调配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医学装备等部门下收下送下修,服务到病区,减少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让护士最大限度投入到临床护理服务中。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改善护理服务对于推动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统筹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督促医疗机构不断改善护理服务,落实各项任务举措。医疗机构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明确本单位改善护理服务目标和任务并有效落实。

(二)及时跟踪评估。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单位实施改善护理服务行动情况开展定期跟踪评估,及时总结通报各地进展情况。

(三)创造有利条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为实施改善护理服务行动计划创造有利政策条件。积极协调落实护理服务价格调整有关政策要求,逐步理顺护理服务比价关系,体现护士技术劳动价值。持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护士薪酬水平。

(四)加大宣传引导。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形式,做好改善护理服务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充分挖掘和宣传改善护理服务典型经验,发挥先进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推动工作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