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学年,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与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舞钢市二高将开启新学年的奋进篇章。学校始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将德育教育置于首位,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校园安全为坚实保障,通过深化教学改革、强化过程管理,全力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与效益。为扎实推进本学年各项工作,特制定如下详细的学校工作计划。
一、办学体系
办学方向:始终坚定社会主义办学导向。全面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秉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理念,把德育置于首要地位,坚持依法依规办学。
办学理念:管理上秉持“工作有思路、管理见成效、服务重质量”的理念;办学中坚守“让每个学生都有成功的机遇,让每位教师都有创新的平台,让每个家庭都有收获的喜悦”。
办学目标:构建以养成教育为核心、赏识教育为主线、素质教育为重点、学生全面发展为宗旨的办学模式,推行年级扁平化管理与双班主任制,达成全员育人目标。同时,积极引进并推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有远大志向、会自主管理、能勤奋刻苦”作为学生培养的核心目标。
工作思路:以党建为引领,以质量为中心,以安全为底线,以课堂教学环节改革和年级组集中备课为突破口,加强德育教育和制度建设,突出抓好精细化管理、激情教育、教学常规和集体备课,统一思想,鼓足干劲,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
二、队伍建设
(一)领导班子队伍建设
新学期学校中层以上干部,要集思广益,勤政乐业,精干高效,务实民主,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开拓进取,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带领全校教职工,勤勤恳恳,一心一意抓质量、无怨无悔谋发展。
(二)班主任队伍建设
利用班主任工作会议,经常性地组织班主任学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科学理论,了解德育动态。
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实行月度考核和学期考核制度,每月考核班主任量化工作在全校公布,每学期评选出优秀班主任,给予精神以及物质奖励。
举办班主任论坛,及时总结并推广班主任工作好经验,探索学校德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促进德育目标的实现。
通过学习与交流,更新班主任工作思路,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方法,推进科学治班、民主治班、依法依规治班,促进学生素质的整体提高。班主任每学年都要撰写有一篇有一定质量的德育论文或班主任工作案例。
(三)师资队伍建设
新学年,学校师资队伍虽面临紧张挑战,但全体教职工将迎难而上、砥砺奋进,以担当精神攻克难关,确保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稳步推进。
与此同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着力培育中青年骨干教师。一方面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以德育引领教育工作,引导教职工坚守正道、秉持正义、弘扬正气,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维护良好职业形象,做到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另一方面推进“名师”系列工程,涵盖名教师、名班主任等培育项目,激励教师成长为各自领域的名家、行家与专家,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筑牢根基。
三、教育教学
(一)德育为先,育人为本
学校始终将德育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严格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中小学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中学生守则》等要求,坚持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与环境育人相统一。
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定期举办心理健康讲座,设立心理咨询室并配备心理辅导教师。
扎实推进“两课两操两活动”,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通过丰富生动的教育实践将社会元素融入课堂,同时把教育延伸到社会生活中。
着力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科学精神、务实态度和健康心理,促使学生达成“五个学会”——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健体、学会生活、学会劳动。
(二)注重养成教育,抓好细节培养
学校将各项学生管理制度整理成文,每个班级都有一份并张贴在教室墙上。班主任会通过专题班会,带领学生逐条学习这些制度,让学生在日常耳濡目染中加深理解、牢记于心,进而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纪律意识。
针对学生中存在的带手机、吸烟、不当异性交往、穿着怪异、仪容仪表不合规范、私叫外卖等长期形成的不文明行为,这些行为已对学校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学校会着力进行纠正。
在教育过程中,坚持将德育融入各科教学、艺术教育及各类活动中,把常规养成教育作为德育的重要载体,同时将法治教育渗透到心理健康教育里。从点滴小事做起,让学生在每一件事上都能有所感悟,在每一处场景中都能受到触动。
定期开展文艺演出、德育征文、德育知识竞赛、德育宣传等活动;积极组织“与文明握手,与陋习告别”签名、“爱心工程”、“青年志愿者及文明监督岗”等活动。此外,利用好广播室、黑板报、手抄报、宣传栏、名人名言等宣传阵地,完善升国旗制度,严格依照《国旗法》确保升旗仪式制度化、规范化。
通过这些举措,让学生身处浓厚的德育氛围中,随时随地都能接受教育和启发,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品德修养。
(三)强化领导查课,严抓教风学风
为杜绝师生在课堂上出现庸碌、懈怠、散漫的现象,防止正课与自习课中师生迟到、旷课、无故缺课等情况,学校将进一步严格考勤制度。每天每节课,当天的值班领导都会巡查各班教师的授课情况与学生的听课状态,对发现的不当行为及时进行纠正。
对于教师无故缺课的情况,将按教学事故处理,且该情况会与个人的评优评先、工资奖金直接挂钩;对于学生出现的迟到、旷课、无故逃课等行为,将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回家反省、留校察看直至劝退的处理。
(四)科研助推教学,提升教学水平
教学工作中,严格落实教学常规,扎实做好过程管理,重点抓牢“备、讲、批、辅、考、评”六个教学环节,着力打造“高效课堂”。新学期新起点,学校将继续推进以激情教育为主的“激情诵读”“激情跑操”“激情宣誓”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以“6+1教学模式”“小组合作学习”“规范化书写”“限时练”等为特征的“高效课堂”来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同时,学校将大力推进教研教改工作,并积极推行集体备课模式。通过强化教研教改力度,鼓励教师团队在教学理念、方法等方面探索创新;同时,以集体备课为重要抓手,汇聚集体智慧,促进教师间的经验交流与优势互补,形成“研究高考--深挖教材--琢磨教法--学法点拨--形成学案”的高效备课模式,提升备课质量和教学效果,增强整体教学实力。
严格落实新课程方案,按要求开足开齐各类课程,重视研究性学习活动,依照规定开设综合实践课和劳技课。通过有效利用课内外各类课程资源,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学会做事。
四、行政管理
(一)推行校长联系制,落实岗位目标管理
学校健全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管理机构完备、各处室分工清晰。通过明确职责,使各部门既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能紧密协作,形成强大的凝聚力。
同时,着力落实多项关键机制:责任清晰的执行机制,过程与结果并重的评价机制,按需设岗、逐层聘任的聘任机制,目标明确、责任到人的责任机制,全员参与的签到考勤机制,校长带班、中层领导24小时无缝衔接的值班机制,以及一线评价二线的民主评议机制。
(二)发挥党组织监督作用,彰显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能
学校的重大改革举措及重要问题决策,均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这一机制能让广大教职工切实树立主人翁意识,增强事业心与责任感,主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积极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能够有效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规范家校、财务及卫生管理工作,实现透明化制度化
学校将持续发挥家长委员会和伙委会的作用,邀请家长参与教辅材料征订、食堂管理等工作,充分发挥家校协同共管的作用,推动学校管理透明化规范化运行。
财务管理严格规范,符合上级相关规定,坚持财务公开,杜绝乱收费现象。
重视卫生保健工作,加强传染病预防和学校饮食卫生管理,严格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积极开展常见病、多发病防治;定期举办体育运动会,开展丰富的体育、文艺及课外活动,强健学生体魄,提升综合素养。
强化学生饮食卫生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堂卫生制度,严格把控面粉、蔬菜、油盐等食材的采购关,实行统一采购并履行规范手续;食堂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工作期间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强化其卫生质量意识;学校加大管理与检查力度,保障学生饭菜质量与饮食安全。
(四)重视文化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持续推进校园硬化、绿化与美化工作,确保校园布局合理规范、环境整洁优美,周边无污染源。同时,营造浓厚的育人氛围,个性鲜明的宣传标语、人性化的警示标牌、黑板报、宣传栏及名人名言挂图等需要遍布校园,充分彰显环境育人的特色。
(五)强化综合治理,筑牢安全防线
学校完善领导值班条例及安全保卫制度,强化值班纪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规范学生请假流程,学生外出须凭出入证及班主任签署的请假条,外来人员一律登记备案,门卫与寝室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
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月活动,通过系统的安全教育,让学生掌握安全常识、增强安全意识。同时,认真组织法治教育活动,将法治课纳入课堂教学,强化学生法治观念,提升其法治意识。
(六)高效保障,夯实后盾
后勤保障工作需以“及时响应、高效落实”为核心,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更要凸显扎实有力的支撑作用。后勤人员要秉持吃苦耐劳的奉献精神,主动担当、不计得失,以“不讲条件、不打折扣”的态度履职尽责,从物资供应、设施维护、服务支持等多方面全面发力,确保学校教学、管理、活动等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筑牢学校顺畅运转的坚实后盾。
(七)重视纪检监察工作,注重细节覆盖全面
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落地落实,通过完善制度让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行;又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教育,利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各类工作例会等,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纪法规,筑牢思想防线。同时,强化职能监督,聚焦有偿办班、收受家长礼品礼金等具体问题,精准发力,督促全体教职工廉洁自律,从制度建设、学习教育到监督执纪,多维度织密纪检监察网络,确保工作扎实有效。
本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部门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协同发力、狠抓落实,确保学年各项目标如期实现,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再上新台阶。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师职称推荐工作,评审条件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65 号)和《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 号) 文件规定执行。网上申报参考《平顶山市 2025 年度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该《申报指南》未提及的项目,或《申报指南》所列内容与《评价标准》要求有出入的,一律按《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 号、豫人社办【2025】65)文件规定执行。市直中级网上申报参照本《申报指南》。在广泛征求全校教师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一、推荐原则
(一)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
(二)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三)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
(四)民主、平等、竞争、择优;
(五)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校的教师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
二、推荐要求
(一)建立备案制度
依据《〈舞钢市教师职称任职考核办法〉的通知》和学校实际,科学制定本校的职称推荐办法,推荐办法经教职工大会审议、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职称工作推荐小组等集体研究通过,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体局人事股核准备案。
(二)落实“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的申报推荐制度
推荐程序:
1.成立由中层以上领导、职代会成员、教研组长、党小组长、高级教师组成的职称工作职称推荐小组。
2.实行职称政策、申报数额、推荐办法、申报人业绩条件、推荐结果“五公开”。
3.对所有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证件等统一在单位公开展示,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等一律不得上报。
4.由职称工作推荐小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在师德师风、业务学习、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5.采取科学规范的量化赋分办法,综合各方面的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提出推荐人员并予以公示。
6.在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等推荐程序中采取具体措施,自觉接受专业技术人员、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全校教师的广泛监督。
(三)落实申报材料逐级负责制度
申报材料逐级负责,实行痕迹化管理,须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学校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
3.学校办公室对职称工作具体负责。材料接收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了问题,就追究哪方面的责任。
(四)完善职称公开和公示制度
学校在进行“五公开”的基础上,公示本单位中小学高级、一级教师职称评聘备案计划数,切实保障教师的知情权、参与权。
(五)继续落实教师任职考核登记制度
学校依据《平顶山市教师任职考核登记表》上的内容,结合学校自身实际,制订出科学规范的任职考核细则。
任职考核程序: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工作组;先由考核工作组考核后,领导小组审核签字;校长为考核领导小组组长,抓职称工作的副职为考核工作组组长。
2.任职考核细则由校长牵头组织,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制订,并经教代会通过并公示后实行。考核细则应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实际,规定明确,便于操作。任职考核细则相关事项发生变化的,须在每学年初,将变化情况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备案。
3.学校依据任职考核细则,对在聘教师全部考核。按考核表上的项目如实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率按规定控制在30%以内。
4.任职考核登记表中的奖励分,省、市、县级奖励必须以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奖励证书应与教育教学有关。
5.任职考核结果在当年9月20日前进行公示。9月底前报市教体局人事股审核盖章,考核结果备案。考核表不能涂改,不能变动考核内容。学校统一妥善保存考核档案资料。
三、教师推荐计分办法
(一)基本要求
1.申报人必须符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基本条件、能力经历及工作业绩的所有条件。不符合条件者,不予计分。
2.《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第六章附则中规定不得申报的人员,不予计分。
(二)计分公式
总分=近五学年任职考核实得分+校龄分+现职分+教龄分
(三)量化赋分标准
1.近五学年任职考核实得分(500分):学校严格按照任职考核细则计分,任职考核每学期末组织一次,每学年上学期与下学期合计平均分为本学年实得分,每学年满分为100分。
2.校龄分:每年加1分,最高至10分封顶。
3.现职分:任现职以来每年加1分。
4.教龄分:每年加1分。
(四)公式以外不再计分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职称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主管副校长为副组长,中层以上领导为成员的职称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学校的教师职称推荐工作。
五、其它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学校之前所制定和实行的职称推荐办法与本办法不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舞钢市二高学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一条 普通高中学籍由省、市、县(市、区)和学校分级负责。我校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校学生学籍管理的具体工作,整理与学生学籍相关的资料,并按年度分类整理,统一归档。
第二条 建立、健全学生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学生所在班级实事求是建立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学分修习等德智体美等诸方面的表现情况。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三条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我校按照招生规定,根据学生本人志愿,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衡量,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予以录取。
第四条 被录取的新生,须凭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和有关证件,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学生及其监护人应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对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注册,也不办理延期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条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有唯一的学籍辅号,严禁为普通高中学生办理双重学籍或为往届生办理应届生学籍,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录取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得为其办理学籍。
第三章 评 价
第六条 评价要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要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七条 学校建立每个学生的学籍档案,每学期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第八条 学校按有关规定组织学生参加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第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应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考核,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考核的,须事先向学校提出申请,
经批准,可以缓考。
第十条 上级学籍管理部门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学分认定和各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决定学生的
毕业、结业。
第四章 升级与留级
第十一条 学生学完本学年课程方案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且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准予升级。
第十二条 学生确因学习困难无法跟班学习的,可向学校提出留级申请,经学校同意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留级。
学校应严格控制留级学生数量,高中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准留级。
留级学生应随下一年级学生重新建立学籍辅号,原学籍辅号作废。
第五章 休学与复学
第十三条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者,可申请休学。学生休学,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含县级)医疗单位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由学校批准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保留学籍。
第十四条 休学期限原则上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经学校批准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继续休学。
学生在校期间最多只能休学两年,休学两年仍不能复学者,应办理退学手续。
第十五条 学生休学期满,凭有关证明及时申请复学。学校应根据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的要求,安排在相应年级就读。
第六章 转学与退学
第十六条 因正当理由确需转学者,由学生及其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出、转入学校同意并报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转学。原则上学生不得在省辖市市区和县(市)内的普通高中之间转学。
转学学生的学籍辅号由转入学校重新编排。
第十七条 学生转出应由转出学校开具转学证明。省辖市内跨县转学的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跨省辖市转学的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并报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转学的由省教育厅委托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跨省转学证明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
第十八条 转入学生须持转学证明、户口簿、高中学籍档案等材料经转入学校同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后方可入学,由外省转入我省的学生还须持有转出省学籍主管部门出具的转学证明和成绩证明。
第十九条 高中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
第二十条 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准转学;严禁学校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和没有学籍的学生。
第二十一条 学校每学期应将转入学生和转出学生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备案。
第二十二条 学生要求退学,应有本人及其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章 借 读
第二十三条 学校原则上不得接收借读学生。如有特殊情况确须借读者,经双方学校同意并由借读学校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核准后方可借读。
第二十四条 借读学生在借读学校不办理学籍。借读学生须在学籍注册学校参加学业水平考试。
第八章 毕业与结业
第二十五条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学完国家和省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获得规定学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科成绩达到及格以上等级,综合素质评定达到C以上(或合格)等级者,准予毕业,经省辖市及重点扩权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后,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达不到规定毕业条件者,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 毕业、结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式样由省教育厅统一设计),经原发证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验印后生效。
第二十七条 借读学生由学籍注册学校发放毕业证书。
第九章 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八条 对德智体美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予以表扬、表彰和奖励。获奖情况应及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二九条 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要加强教育,并给学生有改正错误的机会。对极少数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处分,处分决定予以公布并告知学生及其监护人。
对学生做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学校须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学生如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学校申请复核,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
第三十条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一般为半年时间。学生在受处分期间确有悔改表现者,经师生评议,学校批准,可撤销其处分。
第三十一条 凡受处分的学生,其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应放入该生档案。处分撤销后,应将其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及时从该生档案中撤销,学校应将处分决定和有关材料连同撤销处分的决定一并存入学校文书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