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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丨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3 来源: 浏览次数:

一、普查核心基础信息

开展本次农业普查的目的是什么?

答:客观反映农业发展、乡村建设、农民生活、农村改革的新情况新成效,提供真实准确的普查数据,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效能治理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普查的对象包括哪些?

答:舞钢市辖区内的 5 类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含农业生产经营户、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


普查覆盖哪些行业?

答: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普查主要查什么内容?

答:重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的时间节点是什么?

答:标准时点为 2026 12 31 24 时,需填报 2026 年全年的时期资料。


二、普查组织与职责分工

谁来统筹组织普查工作?

答:成立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专班,由常务副市长、分管农业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多部门协同参与;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日常协调。


各部门的核心职责是什么?

答: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保障与协调;发改委:负责固定资产投资保障相关事项;统计局 + 市委宣传部:负责普查宣传动员;其他相关部门:提供本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协同配合;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普查经费如何保障?

答:由各级政府按现行经费渠道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到位。


三、普查工作要求

普查过程中需遵守哪些法律规定?

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规,做到:普查人员不得伪造、篡改资料;普查对象需按时如实填报,不得迟报、拒报或提供虚假信息;严格保密普查数据,不得泄露单个普查对象身份信息、商业秘密等,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目的;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违纪违法行为将依纪依法处理。


如何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答: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数据核查,防范统计造假;建立数据质量控制体系,落实追溯和问责机制;采用技术手段保障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安全。


本次普查有哪些创新方法?

答: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人工智能等技术测量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相结合;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结合,减轻基层负担;复用部门行政记录,推动数据共治共享。


如何做好普查宣传?

答:通过各类新闻媒体、部门服务平台等渠道,宣传普查重要意义和要求,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普查对象配合、全社会支持,营造良好氛围。


原文地址: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