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公示专栏 - 行政执法部门 -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 - 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 - 检查频次上限

应急管理局检查频次

发布日期:2025-08-04 来源: 浏览次数:

应急管理局按照年初制订的执法计划进行执法检查,对于重点企业,一年不超过4次,对于一般企业一年不超过两次(上级临时开展开展的执法检查及专项检查及异地交叉互检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