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舞钢市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公告
〔2023〕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河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9月16日批准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舞钢市2023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3〕1305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舞钢市2023年度第七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地位置及用途:该批次征地位于垭口街道石门郭村,批准用途住宅项目用地建设。
三、被征地所有权人及征收土地地类、面积:垭口街道石门郭村集体土地6.4926公顷,其中农用地0.0246公顷(园地0.0246公顷)、建设用地6.4680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按照《舞钢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3〕8号)文件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
2023年0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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