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舞钢市人民政府
土 地 征 收 公 告
〔2023〕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和《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河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4月28日批准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舞钢市202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3〕574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舞钢市2023年度第四批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师范东路、公园北路)。
二、征地位置及用途:该批次征地位于朱兰街道朱兰村、铁山街道冢李村、武功乡嘴头王村和草坡村、垭口街道石门郭村,批准用途交通运输用地。
三、被征地所有权人及征收土地地类、面积:朱兰街道朱兰村集体土地4.0912公顷(耕地3.8854公顷),铁山街道冢李村集体土地0.3907公顷(耕地0.2954公顷),武功乡嘴头王村集体土地0.3298公顷,武功乡草坡村集体土地3.3021公顷(耕地2.7780公顷),垭口街道石门郭村集体土地3.2135公顷(耕地0.4351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按照《舞钢市人民政府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22〕第15号)文件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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