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舞钢豫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钢铁渣复合胶凝材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关于舞钢豫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钢铁渣复合胶凝材料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舞钢豫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钢铁渣复合胶凝材料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2025.12.8-2025.12.12)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5-7282952
通讯地址:舞钢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4625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舞钢豫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钢铁渣复合胶凝材料 | 舞钢豫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杨庄乡柏庄村西豫航建材院内 | 平顶山市润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建设配料库及配套辅助、环保设施,立磨依托现有,建成后可年新增15万吨钢铁渣胶凝复合材料,工艺流程为:原料—配料---计量---筛选---研磨---选粉---产品。 | 一、施工期:施工期污染治理,按照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污染防治攻坚相关要求执行。 二、运营期: 1.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循环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2.废气:原料贮仓及卸料粉尘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治理,治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筛选、磨粉粉尘经收集后依托现有袋式除尘器进行治理,治理达标后通过现有35m高排气筒排放;成品贮仓粉尘经收集后依托现有仓顶袋式除尘器进行治理,治理达标后通过现有35m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厂区密闭厂房,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降噪,运营期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 4.固废:筛选固废、除铁固废经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除尘灰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或作为产品外售,综合利用,不外排;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