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舞交字〔2017〕93号 签发人:张晓东
办理结果:B
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崔盘营、武宝玲、陈云洲、张晓东、张书献、张国军、李金山、王天秀、赵辉、刘红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通矿建中心路至张楼学校”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关于您在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打通矿建中心路至张楼学校”的建议,我们认为您这一建议非常好。打通矿建中心路至张楼学校,不但能使矿建办事处道路形成网格化,扩大办事处中心区域范围,还能方便附近的学生上学和当地群众的出行。我们对您提出的建议十分重视,安排专人对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首先,按照您提出的建议,打通矿建中心路至张楼学校,中间是田地,距离约0.5公里,由于距离太短,无法按照县、乡道路的标准立项修建,如果按照村道的标准修建,由于村道的上级补助标准低,村道的路面设计标准最宽为4.5米,显然无法满足通行需要。其次,矿建中心路至张楼学校,穿越基本农田,无成型的路基,不符合农村公路相关立项标准,不在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农村公路“十三五”规划项目数据库内,近期内无法按照正常程序报批。同时,从2017年起,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在安排项目建设时,主要安排贫困村项目,非贫困村项目不予安排。从交通部门方面,短期内无法打通矿建中心路至张楼学校段道路,建议从其他方面考虑修建。如有需要,我们可以提供技术指导。
以上答复,希望您能满意,再次感谢您对我们交通运输工作的支持!
2017年8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舞钢市交通运输局8122560 联系人:王国华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
舞钢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