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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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交字〔2017〕104号 签发人:张晓东
办理结果:B
对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静、殷国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变3路公交车在寺坡终点站路线设置”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公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3路公交车终点站已运行15年,该线路主要服务区域就是寺坡火车站和百货楼区域,该线路公交车的运营,给该区域市民出行也提供了很大方便,虽然随着私家车辆的增多,该区域行车、停车难问题很突出,但把该线路终点调至其他区域,势必影响乘客出行,况且1、2路公交车在钢司5号门都设有站点,调整后会造成重叠线路太多,浪费我市有限的公交运力资源。
以上答复,希望您能满意,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2017年8月1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舞钢市交通运输局8122560 联系人:王国华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
舞钢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