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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2-09 来源: 浏览次数:

舞发改〔2022111                   签发人:  

办理结果:A    

关于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建议的答复

 

国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收悉先感谢您对我市经济工作的关注。经与财政局、税务局和金融工作局等多家单位共同研究,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舞钢市政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全面落实国家、省、平顶山市稳经济大盘一揽子政策措施,积极应对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一、全力助推企业融资。建立常态化银企对接机制,截至2022年9月末,全市各项贷款余额267.08亿元,同比增长13.44%。其中,累计发放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18.3亿元;发放动产和权利担保贷16.5亿元;发放设备抵押贷1.7亿元。设立5000万元还贷周转金,支持企业续贷,目前已累计使用38笔次4.265亿元。抢抓国家支持企业设备购置中长期贷款和贴息贷款政策机遇,我市共有58个中长期贷款项目通过国家审核,贷款需求36.86亿元,是平顶山市通过项目个数最多的县市区,共签约14个项目,总投资27.6亿元,签约贷款金额15.8亿元;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贷款财政贴息备选项目22个,贷款需求14.44亿元。目前正在积极协调银行,推进贷款落地。

二、在普惠金融优惠方面。人行舞钢市支行已为农商行申请再贷款授信5亿元,已办理2笔1.25亿元,目前农商行再贷款余额4.7亿元;同时持续加大对涉农、小微、民营领域信贷支持力度,今年以来,已对102户小企业提供了累计2.3亿元的融资支持。普惠类贷款余额较上年新增4094万元,其中民营小微企业新增贷款3094万元,存量涉农贷款500万元。

三、在房租、水、电和税收优惠方面。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重点经济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2〕13号),明确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且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2022年起免收3个月房租、减半收取12个月房租;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对特困行业实行用电阶段性优惠实的通知》,对经营范围属于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民航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等五个特困行业的有关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该电力用户当月应收电度电费的95%结算。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顶格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按照50%的幅度减征“六税两费”。在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基础上,按照国家部署,及时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截至目前,舞钢市已完成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下一步,舞钢市将继续加大助企惠企力度,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经济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希望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21124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发改委,8122604              联系人:马文杰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市委市政府督查局(2份),代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