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4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社区视察工作中指出:“社区是基层基础,只有基础坚固,国家大厦才能稳固。为民的事无小事,大量工作在基层。党中央高度重视社区工作,我们要改革创新基层治理,提高治理能力,更好服务于人民群众。”随着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社区已经成为政府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不但要完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社区自身工作,而且承载着市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很大一部分基础工作。如:党建、创文固卫、安全生产、疫情
防控、民政、文化体育、宣传教育、劳动保障、妇女儿童、养老服务、社会综治等等近百项。社区工作者经常性超负荷的工作,“5+2、白加黑”已成工作常态,然而他们付出的劳动与其所得的工资却相差悬殊。
一、社区工作者待遇现状:2021 年以前,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月工资 1830 元,副主任月工资 1650 元,委员月工资 1500 元。2021 年 3 月村(社区)“两委”换届后,市民政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生活补贴费的范围、标准和来源,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规定并拨付”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修订了标准:
一、社区居委会成员工资补贴标准参照村“两委”干部报酬标准。社区居委会主任每人每月 2650 元,副主任每人每月 2120 元,委员每人每月 1590 元。
二、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标准从2021 年 2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资金由市财政渠道拨付。目前,工资待遇已按标准执行,但三金未缴纳。目前的薪酬水平难以让社区居委会人员安心工作,不利于社区稳定和持续服务居民,很难吸引到更优秀的人才加入社区的队伍。
二、建议
1.调整社区居委会委员工资薪酬标准,委员工资不低于2022年度舞钢市最低工资 2000 元的标准。参考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社区人员的绩效考核,逐年提高其工资报酬。
2.缴纳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切实解决社区工作者的后顾之忧,促进社区建设持续、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