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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号
第90号
建议人
黄昌平
标题
关于规范寺坡果蔬临时便民服务点管理的建议
建议内容

寺坡农贸市场 2022 年升级改造后,原来的几十米的裸露摊位改造成了门面,仅剩余北面西头 6 家菜摊,显然远远不能满足市民所需,让卖菜买菜成了一道难题。本该进市场经营的菜农进市场周边小区打起了“游击”,大量乱停乱放的三轮车和产生的垃圾,给附近居民生活带来了困扰,对创文固卫工作和小区治理带来很大难度。为了改善这一现状,寺坡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协调物业公司,在寺坡四马路胡同成立果蔬临时便民服务点,分时段划区域运营。实施以来,脏乱的现象有所改善,但规范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困难:

1、菜农及买菜人员骑行工具停放较乱。由于场地受限,周边车位不能满足菜农车辆,导致乱停乱放问题突出。虽然背街小巷属于社区管理,但社会车辆多,社区和物业没有执法权,管理起来难度较大。

2、鱼虾活禽鲜肉商贩问题。因无固定鱼市摊位,鱼虾商贩经常打游击战进小区,而鱼虾气味较大,周边居民对此意见较大。同时,活禽肉类的经营者因为果蔬临时便民服务点的高人流量强行挤入,但此类商品涉及检疫等问题,社区和物业公司无法将此纳入经营范围。

建议:

1、根据舞办[2023]13 号“整治非机动车、占道经营管理应由行政执法部门管理”的文件精神,将这一时段的非机动车整治及占道经营由有执法权的城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社区负责督促物业公司进行路面保洁及垃圾清运等工作。

2、统一规划活禽肉类区域,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规范管理。


承办单位
城市管理局
办理结果
B
答复内容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寺坡果蔬临时便民服务点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整治该区域非机动车乱停现象问题该区域属街道办管理范围超出我单位职责范围为处理该区域非机动车乱停现象,我单位将与相关单位协调,共同处理非机动车乱停行为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您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