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智能问答 繁體版
本网站已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答问知识库

工伤认定中的“三工”具体指的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4-10-10 来源: 浏览次数:

1、工作场所: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活动区域,包括因工作需要或用人单位指派到本单位以外去工作的场所,也包括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劳动者工作、因职工生理需要而设置的相关处所,这是主要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和必要补充,如休息室、厕所、饮水间、公司餐厅等。

2、工作时间:法律规定或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既包括用人单位临时安排的时间、职工自己适当延长或提前的时间,也包括准备工作的时间、结束工作的时间。

3、工作原因: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存在的因果关系,是工伤认定的核心要素。包括自愿到相关岗位上帮忙,比如职工到其他岗位上协助同事完成工作,或者临时顶替其他岗位上的同事履行工作,即串岗,都是基于用人单位利益、为了工作的顺畅,也属工作原因。还有用人单位临时组织的活动,如体育活动、扫雪、安排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等,以及用人单位设施不全、劳动条件不佳、管理不善导致职工受伤,皆应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