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出庭应诉, 出声回应群众诉求
副市长出庭应诉, 出声回应群众诉求
近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诉舞钢市人民政府、舞钢市公安局行政复议及行政处罚纠纷案件,舞钢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宋晓鹏,舞钢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舞钢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延阁担任本案审判长。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紧凑有序,规范严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对被诉行政行为和复议行为的程序、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辩论意见。
为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能力,实现“出庭、出声、出效果”,真正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地见效,舞钢市法院在庭审中固定设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发言程序。宋晓鹏在庭审中认真细致地回答了原告就案件事实的发问,在发言中讲到:“这次的庭审是一场很好的宣传教育课,也是我们法治社会进步的展现,同时也给我们公安干警今后的执法行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的各项行动中,我们不仅仅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更要做好对行政相对人的释法说理工作。行政复议方面,政府复议机关要严格审查,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庭审结束后,宋晓鹏表示,这是其自2023年以来第三次到法院出庭应诉,舞钢市人民政府及政府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优势,提高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应诉比例,更好地回应行政相对人的诉求,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通过释放行政应诉制度效能,主动作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助力舞钢市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舞钢市法院高度重视行政审判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落实,依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同时院领导带头参与办理行政案件,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3年,所有班子成员均参与办理行政案件,所办理行政案件数量占整体行政案件的20.58%,有效地督促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促进了行政争议的实质化解,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加快推动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在全社会形成,不断提升我市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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