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舞政办〔2025〕5号 | 索引号 | 00wgs-00000-2025-00005 | 发布日期 | 2025-06-24 | 有效性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舞钢市2025年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舞钢市2025年成品油流通市场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舞政办〔2025〕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舞钢市2025年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年5月30日
舞钢市2025年成品油流通市场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管理,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和《河南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开展成品油流通领域违法违规监督查处工作的通知》(豫商运〔2025〕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成品油市场管理联合监管机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流通市场经营秩序,全面提升成品油流通市场跨部门联合监管能力,促进我市成品油流通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整治“新能源”加注站。持续全面排查整治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替代燃料加注站点,严厉打击以“新能源”“替代能源”等名义销售以汽油或者柴油为主要成分、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车用燃料。强化源头管理,严格对车用燃料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非法调和成品油、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给成品油零售商或者发动机燃料使用方等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市税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加强加油站税控系统信息化建设,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数据互通共享,打通数据壁垒,提升智慧监管能力。强化成品油流通领域“以数治税、以税控源”全环节闭环监管,对破坏或擅自改装加油机以及销售无票油、变票油等偷税漏税行为的企业,依法从重从严进行处罚,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常态化开展成品油流通领域无证无照经营车用燃料整治,加大在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停车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设立自备储罐及装置(设施),私自销售车用燃料行为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私自设立黑窝点生产、勾兑(调和)、销售车用燃料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严查非法流动加油车。以物流基地、施工工地、重型货车和油品运输车辆集中区等为重点,严查无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运营、非法改装并流动销售成品油的各种车辆,依法没收违法流动销售的成品油,扣留违法流动车辆。加大对成品油运输车辆监管和抽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车辆所属营运公司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营运资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规范油品流入渠道。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进入我市成品油运输车辆的检查,严禁不合格油品进入我市。在国、省道重型货运车辆超限检查站,对进入我市的成品油运输车辆逐一检查随车危险化学品“运单”,对不能提供相关单据的运输车辆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对本地油罐车进出进行监督检查,对为黑加油站(点)和非法流动加油车运输油品的车辆,依法进行查处,斩断黑加油站(点)和非法流动加油车油源渠道。(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加大对各加油站(点)油品质量抽检力度,重点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国、省道加油站(点)销售的油品进行抽检,强化对不合格油品溯源倒查,防止不合格油品注入市场。严禁违法购销、存储劣质油品,对抽查发现的劣质油品追踪溯源,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严厉打击计量作弊。依法打击利用加油机作弊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执行加油机计量检定制度,加大对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查通过更换计量芯片、加油机主板、通信控制器等硬件,以及安装后台作弊软件、设置组合控制键等多种方式进行计量作弊的行为。对作弊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处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八)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成品油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成品油流通安全监管,指导督促成品油流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风险防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加大成品油流通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力度,推动企业有效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重点排查加油站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消防设施配备、安全责任制落实等情况,对存在安全问题的加油站依法依规调查处理,防范成品油流通领域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加强环保达标管理。持续加强对成品油流通环节油气超标排放问题的督查整改。加大对油气回收系统的抽查力度。强化对加油站(点)地下储罐渗漏的监管,确保加油站(点)采用的双层罐或防渗池等防渗漏措施、防渗漏监测系统完整有效,防止土壤及地下水受到污染。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加强油品储存、运输和加油销售过程中VOCs污染排放的监督管理,加大涉VOCs问题排查和整治力度,有效削减VOCs污染排放。(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严格执行行刑衔接制度。建立健全成品油流通领域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抽检发现的违法购销、储存劣质油品、偷税漏税等涉嫌犯罪案件,要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等现象发生。发现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行政执法部门)
(十一)做好成品油应急配送。为保障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用油,由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会同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调度中石化组织加油车辆,为应急处置现场,道路、建筑等施工场地,商砼站、矿山等工矿企业,大型停车场、物流园区等重型柴油货车集散地等区域,以及“三夏”“三秋”季节农村地区,以优惠价格配送符合国家标准并依法纳税的车用柴油,实现正规送油车常态化运营,挤压黑加油站点和流动黑加油车生存空间。按照公安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制度,规范使用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系统,定点销售散装汽油的加油站(点)全部安装散装汽油购销实名登记系统。(责任单位: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中石化平顶山舞钢分公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5月31日前)。市政府召开动员会,对全市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完善机制,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6月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街道)重点对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国、省道,以及物流基地、施工工地、大型货运车辆停车场、驾驶员培训学校等区域进行排查,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撬装式加注设施等。加强油品质量、计量、税收监督检查,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对照本方案自查自纠、立行立改。
(三)重点检查阶段(2025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对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中石化平顶山舞钢分公司积极配合,并给予技术支持。要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账销号;问题特别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5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及时总结经验,加强舆论宣传,建立联合监管机制,持续规范市场秩序,全面提升成品油流通市场监管水平和保供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部门组成市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协作配合。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强化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履职尽责担当,加强协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合力推进的工作局面;各执法部门要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成品油流通市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相关企业要依法依规开展经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共同维护好成品油流通市场良好秩序。
(三)强化调度推进。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信息沟通联络机制,加强统筹调度,适时会商研判,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推进工作落实。
(四)强化宣传教育。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非法经营车用油品燃料的危害和成品油市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教育引导广大车主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正确认识车辆长期使用“新能源”燃料存在的安全隐患,提高对劣质油品、黑加油站危害性的认识,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跟踪报道整治成果,对成品油流通领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在专项整治期间,每月25日前向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并于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5日内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电话:0375-8120117
附件:1.舞钢市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油站(点)现场检查表
2.舞钢市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油品运输车辆现场检查表
3.舞钢市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1.舞钢市成品油流通市场 专项整治行动加油站(点)现场检查表docx
附件2.舞钢市成品油流通市场 专项整治行动油品运输车辆现场检查表docx
附件3.舞钢市成品油流通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检查情况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