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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舞政〔2023〕19号 索引号 00wgs-00000-2023-00015 发文日期 2023-12-15 有效性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2023-12-15 服务对象
文号舞政〔2023〕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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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人民政府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舞钢市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5 来源: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与检察院之间常态化联络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检察机关公正司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舞钢建设,市政府、市检察院决定建立舞钢市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锚定省委“两个确保”和“十大战略”,紧扣“壮大新动能、奋进百强市”和“四城四区”目标任务,聚焦“两示范四标杆一样板”重大工程,通过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府检各自职能优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享共商行政执法信息和检察监督信息资源,防范化解矛盾风险,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检察机关公正司法。

二、重点任务

(一)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致力于更高水平的平安舞钢建设。健全工作协作机制,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违法犯罪。加强对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的司法保护,在整治电信网络诈骗、提升互联网监管执法能力方面加强合作。强化经济安全风险预警,加大洗钱犯罪专项打击力度。

2.确保社会安全稳定。深化惩治多发性犯罪、涉众型犯罪,加强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等领域合作,依法规范金融秩序,助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加大对黄赌毒、食药环、盗抢骗等多发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妥善处理涉众型经济犯罪,健全追赃挽损工作机制。

3.保障群众安居乐业。加强力量联合、风险联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深入开展“平安守护”行动,从严从快惩治侵犯人身权、财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以高水平平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共同服务现代化舞钢建设

4.服务保障绿色发展。持续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领域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推动绿色发展。持续深化“河长+检察长”制、“林长+检察长”制,探索更多“行政+检察长”制有效方法,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矿山生态修复、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5.服务保障安全生产。坚持治罪、治理与治源并重,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协作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准确区分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共同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6.服务保障科技创新支持保障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型药品化工、绿色食品等新型产业发展,知识产权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听取学者、律师等行业专家意见建议,加强新型产业领域协作,形成新型产业发展综合保护合力。

7.服务保障园区建设。针对经开区等市场要素聚集地,深入开展带案进企业、送法进园区活动,促进检察服务保障措施系统集成,为经开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共同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8.依法维护市场主体地位。依法支持行政机关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审慎办理涉企犯罪案件,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管理秩序和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保障企业平等享受市场待遇,推动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

9.积极营造包容宽松发展环境。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司法办案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必要时可以邀请专家学者、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研究论证,做实对企业的平等法律保护。

10.全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落实上级政策要求,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对适用不捕、不诉、认罪认罚从宽等措施的涉案企业及其责任人,由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共同开展监督管理,督促整改落实,推动企业实现合规经营。

(四)共同加强民生法治保障。

11.强化民生公益保护。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国土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农资打假、劳动保障等重点领域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同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推动行业整治,破解民生难题。

12.强化普惠民生举措。用足民事、行政、刑事和社会信用惩戒等手段,妥善处理用工纠纷,依法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积极防范冒用农民工名义虚构劳动关系的虚假诉讼行为。健全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和社会援助,强化对社会弱势群体的保护。

13.强化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推动建立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联动机制,持续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推动形成一体履职、全面保护、统分有序的融合履职模式。深入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未成年人特殊保护制度。

(五)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4.全面支持依法行政。探索“依法行政+检察监督”社会治理新模式,检察机关协同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深化源头治理,定期公布法律监督工作情况,为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将检察建议、检察意见办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范畴,促进规范、公开、公正、文明执法。

15.完善信息公开共享工作机制。一体部署推进政府大数据战略与数字检察战略,强化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信息共享,健全检察机关与大数据管理、行政执法办案信息查询协助机制,规范数据接口,实现行政机关相关执法信息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数据的有序衔接、互联互通。

16.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成效。落实普法责任制,共同开展释法说理、以案释法、带案普法。加强法治宣传资源整合,联合搭建线上线下平台,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优质法律咨询服务。

(六)共同促进市域社会治理。

17.推动社会矛盾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与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数据联通,确保投诉渠道畅通、处理答复及时,促进群众关切及时回应、高效处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加强检调对接,预防和化解各类违法风险。

18.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促进堵漏建制、完善治理,全面构建齐抓共管“大综治”工作格局。加强严重精神病障碍患者、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三、工作机制

(一)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技术支持、联合督办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共同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推动行业整治。积极构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制度,健全检察建议、检察意见提出、回复、跟踪机制,推动检察建议、检察意见从“办理”向“办复”转变。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数据衔接,扩大数据共享种类,提升共享质量。

(二)建立行政诉讼介入化解机制。依法调动各类纠纷解决资源,积极探索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化解,力争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外。聚焦党委政府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结合检察办案对行政诉讼监督情况进行年度或者专题分析,针对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和行政诉讼特点、趋势及时通报,当好政府“法治参谋”。

(三)建立公共利益协同保护机制。强化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公益诉讼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工作会商、联合调研、配合取证等机制。行政机关在日常执法中发现的可能涉及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且属于检察机关管辖范围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全面落实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磋商机制,推进诉前磋商常态化、规范化适用。

(四)健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机制。健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常态化运行机制,强化精细化审查,加强动态跟踪监督。建立数字监管工作机制,加快推进“非羁押码”等科技手段的应用,缓解监管场所压力,减少司法成本,合力做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的后续监管工作。

(五)建立安全生产府检联动机制。积极推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聚焦矿山生产安全、交通运输、工程建设、特种作业证管理等重点监督领域,通过大数据分析模型发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类型化问题,努力实现以数字化促进安全生产机制落实和治理闭环。建立联防联治协作机制,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企业,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促进安全风险常态化规范治理。

(六)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法律监督机制。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开展涉企刑事案件专项监督,加大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的监督力度。全面履行行政检察职能,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推动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守法合规经营

(七)落实多元化解方针,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拟设立由控申专家、检察官、警察、司法行政人员组成的检调事项调解委员会,通过提前介入、走访调查、组织调解、公开听证、持续回访等方式对刑事案件、民事申请监督类案件引起的矛盾纠纷开展调解工作,达到定纷止争、维护社会稳定目的。

(八)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联动工作机制。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慈善总会等职能部门、组织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信共享,数据赋能,实现快速救助、精准救助、按需帮扶。立足救助职能,打造司法救助、民政补助、教育帮扶、心理疏导、爱心帮扶多种手段一体的多元化救助体系,有效防止因案返贫致贫,切实保障民生。维护受困妇女儿童、伤退军人等特殊群体利益,构建综合性、长效协同救助工作格局。

四、保障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舞钢市府检联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年初召开一次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通报、会商、研究府检联动工作情况,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

(二)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各成员单位指定人员担任联席会议联络员。联席会议办公室采取协调会、座谈会、研判会等形式,通报府检联动工作情况,会商工作,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和推进工作的方式路径。

(三)建立专项行动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组织优势、职能优势、技术优势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专业优势,视情开展联合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形成工作合力,促进相关领域依法行政、矛盾化解工作。

建立任务清单落实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府检联动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期限,适时对各成员单位落实年度工作任务、执行联席会议决议或纪要等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府检联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舞钢市府检联动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舞钢市人民政府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13        

 

      

 

 

 

 

 

舞钢市府检联动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何   卉(市长)

常务副召集人刚延召(常务副市长)

 宋晓鹏(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顾武修(市检察院检察长)

       王永涛(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小凡(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谢   (市发改委主任)

魏红涛(市教体局局长)

张辉程(市工信局局长)

赵天奎(市公安局政委)

任宏伟(市民政局局长)

张天翼(市司法局局长)

胡国刚(市财政局局长)

孙东伟(市人社局局长)

张书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付建喜(市住建局局长)

张晓东(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崔盘营(市水利局局长)

刘全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耀波(市商务局局长)

唐应学(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姬冠华(市卫健委主任)

谭绍(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刘保全(市审计局局长)

姜耀军(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袁江涛(市医保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市信访局局长)

周庆贺(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穆春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服务中心主任)

杨雅谦(市银保监组组长)

张耀辉(市房产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郑学敬(市税务局局长)

鲁耀宗(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市司法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及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以及决策部署、决定事项的转办、交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