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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舞政〔2023〕15号 索引号 00wgs-00000-2023-00013 发文日期 2023-10-30 有效性
主题分类 市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2023-10-30 服务对象
文号舞政〔202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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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舞钢市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30 来源: 浏览次数:


舞政〔2023〕1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舞钢市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6月7        


舞钢市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河南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21〕27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2022〕23号)贯彻落实工作,加快推进我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传承保护好红色文化遗产,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革命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努力走出一条新时代革命老区高质量振兴发展路子,助推我市“两示范、四标杆、一样板”重大工程。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持续改善,居民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对内对外开放合作水平显著提高,红色文化影响力明显增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35年,革命老区与全市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特色鲜明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居民收入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人民生活更加美好,形成红色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优美、基础设施完善、产业发展兴旺、居民生活幸福、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新局面。

三、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因地制宜推进乡村振兴

(一)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持脱贫攻坚政策持续稳定,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积极争取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政策、项目向革命老区倾斜。提高老红军、烈军属、农村困难群众等对象生活补助标准,落实烈士老年子女、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人群的优抚待遇。切实解决革命后代、支前模范、红色场馆守护人等重点人群实际困难。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大对革命老区农村低收入群体就业技能培训和外出务工的扶持力度。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增强搬迁群众社会融入,强化就业产业帮扶等后续扶持。持续开展消费帮扶,以消费带动脱贫群众增收。促进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发展生态产业、开发公益岗位就业等措施引导脱贫群众实现稳定增收。加强扶贫资金资产项目管理和监督,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持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老促会,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加大以工代赈对革命老区的支持。市财政要加大以工代赈对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加强项目谋划,合理确定建设领域、赈济方式。重点在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水利基础设施、文化旅游基础设施领域,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项目,积极采用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切实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支持革命老区乡镇建设和区域经济发展,促进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配套设施提质增效。加快“一县一省级开发区”改革,编制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实质化推进“管委会+公司”模式,全面开展“三化三制”改革,科学设置投资强度、产出强度、亩均税收等约束性指标,确保产业用地占比不低于60%。加快实施城乡12个一体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常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增强革命老区发展活力

(四)完善基础设施网络。积极争取将革命老区公路、铁路和能源、水利、应急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列入国家、省、平顶山市相关规划,推动互联互通建设。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推进革命老区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农村交通运输保障。深入开展“四水同治”,开展水资源综合利用、农村供水保障水源置换等项目建设。结合暴雨洪涝灾害灾后重建实际情况,逐一排查革命老区中小水库安全问题,彻底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等工程,增强流域和区域防洪排涝能力。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培育壮大特色农业。支持革命老区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加快形成“一乡一特、一村一品”格局。支持革命老区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在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稳步提升粮食生产能力。支持革命老区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种养业,做精加工文章,加大龙头引育,抓好品牌培育,构建以生态养殖、特色种植、绿色食品加工为主导的特色产业发展格局,提升革命老区优势特色农业发展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乡村振兴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六)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鼓励革命老区推进服务业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数字化发展。支持革命老区立足红色文化、民族文化和绿色生态资源,大力发展以休闲度假、健康养生等为特色的文旅康养产业。打造一批精品红色旅游线路,推动红色旅游高质量发展。新闻媒体单位要加强红色旅游宣传,推介红色旅游线路,以红色旅游带动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宣传部、市老促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融媒体中心,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七)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完善革命老区人才政策和激励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完善人才服务乡村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人才返乡创业、下乡服务。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助力乡村振兴。鼓励革命老区引进院士及其团队来舞开展合作,加强中原学者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建设。鼓励革命老区完善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因地制宜促进数字经济发展,数字乡村建设有序推进,交通、教育、健康等重点领域数字化治理水平大幅提升。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五、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促进革命老区转型发展

(八)提升文化教育服务质量。支持革命老区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完善革命老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布局,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生活保障。改善中小学寄宿生生活条件,落实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招聘(录)指标,吸纳优秀大学毕业生到革命老区任教,加快发展面向农村革命老区的网络教育。提升公共文化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运营水平,优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供给,实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九)提高医疗设施服务能力。加强革命老区公共卫生防疫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支持革命老区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传染科)和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报告体系建设。做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全面达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要求,深化县域综合医改,整合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推动发展县域医共体。完善革命老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十)挖掘弘扬传承红色文化。开展红色基因传承弘扬行动,努力创作出一批体现文化元素、彰显地域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艺术精品。在干部培训中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革命老区发展史教育,将革命故事纳入中小学教育活动内容,鼓励中小学、大中专学生到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实地研学教育。推行革命老区红色基因传承人制度,红色基因传承人从革命后代、家属和长期从事红色文化传播等人员中评选产生,负责革命老区红色文化传播、红色故事宣讲等工作,充分发挥红色资源教育人、感染人、鼓舞人的作用,按照相关规定评选表彰对红色基因传承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老促会,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一)加强红色文物的保护利用。加大红色纪念地、场馆管理、修缮、维护力度,推动“四红”(红馆、红室、红墙、红碑)建设。加快舞钢市党史馆、平舞工程会战纪念馆、舞钢市革命斗争纪念馆、豫南人民抗日斗争纪念馆等重点场馆建设,持续做好虎头山革命烈士陵园提档升级工作。支持革命历史类纪念设施、遗址积极申报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和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遗址。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老促会,市党史办、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二)完善生态屏障功能。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相得益彰。持续开展国土绿化,深入推进林长制,统筹抓好山区生态林、农田防护林建设等重点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碳汇能力。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十三)促进绿色转型发展。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落实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加强先进节能、节水、环保技术研发和服务模式创新,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全面落实“四水四定”,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开展低碳型社会创建。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城市管理局

六、保障措施

(十四)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成立舞钢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我市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协调推进日常工作。相关乡镇(街道)要落实主体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激发革命老区内生发展动力。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完善政策措施,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十五)强化组织实施。相关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河南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促进条例》,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列为重点工作。要强化绩效评估导向,健全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舞钢市革命老区乡镇(街道)名单


附  件

 

舞钢市革命老区乡镇(街道)名单

 

尹集镇、武功乡、杨庄乡、庙街乡、八台镇、枣林镇、尚店镇、红山街道、矿建街道、铁山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