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舞钢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达标单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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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舞钢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达标单位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我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乡镇管理服务水平,《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平司文〔2022〕121号)文件要求,2023年4月11-12日,全市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验收工作组对武功乡、杨庄乡、庙街乡、尚店镇、枣林镇、八台镇、尹集镇等7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听取乡镇工作汇报,实地检查评估验收,通过现场打分,总分值都在85分以上,达到合格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于2023年4月30日前向舞钢市司法局反映。
公示期:2023年4月25日-2023年4月30日
联系电话:0375-8161158
舞钢市乡镇综合执法大队规范化建设达标考核验收工作组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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