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舞钢市关于公布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现将舞钢市县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舞钢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舞钢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舞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舞钢市农业农村局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舞钢市统计局
舞钢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舞钢市审计局
舞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舞钢市水利局
舞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舞钢市教育体育局
舞钢市应急管理局
舞钢市司法局
舞钢市民政局
舞钢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舞钢市财政局
舞钢市交通运输局
舞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舞钢市林业局
舞钢市消防救援大队
平顶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局舞钢分局
舞钢市医疗保障局
舞钢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舞钢市气象局
舞钢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舞钢市城市管理局
舞钢市公安局
舞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舞钢市残疾人联合会
舞钢市档案局
舞钢市机要保密局
舞钢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舞钢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舞钢市杨庄乡人民政府
舞钢市尚店镇人民政府
舞钢市八台镇人民政府
舞钢市枣林镇人民政府
舞钢市尹集镇人民政府
舞钢市武功乡人民政府
舞钢市庙街乡人民政府
舞钢市院岭街道办事处
舞钢市寺坡街道办事处
舞钢市垭口街道办事处
舞钢市朱兰街道办事处
舞钢市红山街道办事处
舞钢市铁山街道办事处
舞钢市矿建街道办事处
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县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县政府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