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31日文号为舞卫医罚强执【2022】1号:对刘世举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一案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平舞卫医罚【2022】2号)已于2022年4月 19 日送达,当事人逾期未履行该行政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经依法催告仍未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特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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