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农机中心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补领
设立依据: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
申报材料: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补领申请表
2.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办理时限:
法定 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决定→发证
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舞钢市农机中心
咨询电话:0375-7282527
监督电话:0375-8122026
农机中心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换领
设立依据: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
申报材料:1、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2、驾驶证原件1份(需收回)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办理时限:
法定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发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舞钢市农机中心
咨询电话:0375-7282527
监督电话:0375-8122026
农机中心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申领
设立依据: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
申报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2、身体条件证明原件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办理时限:
法定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考试→发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舞钢市农机中心
咨询电话:0375-7282527
监督电话:0375-8122026
农机中心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增驾
设立依据: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
申报材料: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增驾申请表
2、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身体条件证明原件一份
4、驾驶证原件一份(需收回)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四张
办理时限:
法定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考试→发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舞钢市农机中心
咨询电话:0375-7282527
监督电话:0375-8122026
农机中心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注销
设立依据: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
申报材料:1.驾驶证原件一份(需收回)
2、驾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办理时限:
法定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决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舞钢市农机中心
咨询电话:0375-7282527
监督电话:0375-8122026
农机中心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变更登记
设立依据: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
申报材料:1.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2.行驶证原件一份(需收回)
3.法定证明、凭证原件一份(仅更换整机、发动机、机身(底盘)或挂车的需提供)
4.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一份
5.号牌原件一份(仅车辆迁出的需提供)
办理时限:
法定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决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舞钢市农机中心
咨询电话:0375-7282527
监督电话:0375-8122026
农机中心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抵押登记
设立依据: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
申报材料: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各一份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办理时限:
法定1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决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舞钢市农机中心
咨询电话:0375-7282527
监督电话:0375-8122026
农机中心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的换、补领
设立依据: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
申报材料:1.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2.登记证书原件一份(仅属换领登记证书的需提供,需收回)
3.号牌原件一份(仅属换领号牌的需提供,需收回)
4.行驶证原件一份(仅属换领行驶证的需提供,需收回)
5.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一份(需收回)
办理时限:法定属于补发、换发号牌的,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办理;属于补发、换发行驶证、登记证书的,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办理。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决定→发证
收费标准:补领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汇款牌照制作公司)
舞钢市农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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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中心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
设立依据: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
申报材料:1.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来历证明原件一份(需收回)
3.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原件一份(需收回)
4.拖拉机运输机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一份(仅运输机组需提供,需收回)
5.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免检产品除外)
办理时限:
法定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决定→发证
收费标准:不收费
舞钢市农机中心
咨询电话:0375-7282527
监督电话:0375-8122026
农机中心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销登记
设立依据: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
申报材料:1.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2.号牌原件一份(需收回)
3.行驶证原件一份(需收回)
4.登记证书原件一份(需收回)
5.报废回收证明原件一份(仅农业机械报废的需提供)
办理时限:
法定1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决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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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375-8122026
农机中心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转移登记
设立依据: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
申报材料:1.所有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2.所有权转移的证明或凭证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3.行驶证原件一份
4.登记证书原件一份
办理时限:
法定2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决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舞钢市农机中心
咨询电话:0375-7282527
监督电话:0375-81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