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流程图
一、市水利局行政许可类运行流程图
申 请
申请人报送材料,提出取水许可申请
市行政审批中心水利局窗口接收申请材料
受 理
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市水利局1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虽然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但自接收材料1日内不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1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审 查
水政水资源科职能科室审查(3日完成)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水政水资源科
职能科室核查(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
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陈述和申辩权的,告知陈述申辩权
有依法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事项,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听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制作听证笔录
组织听证
申请听证
不申请听证
决定
市水利局作出决定(1日)
不准予许可
准予许可
市行政审批中心水利局窗口送达行政许可申请人(7日内完成)
市行政审批中心水利局窗口结案(立卷归档)
二、水行政处罚类一般程序流程图
案件来源
初步确认违法事实,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市水利局立案审批
水政监察支队登记立案
不予立案
水政监察支队调查取证
移送有关部门
水政监察支队提出初步处罚意见,处罚事先告知审批
重大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
并告知陈述申辩权
告知听证权
不予处罚
申请听证
不申请听证
无陈述申辩意见
有陈述申辩意见
组织听证
形成调查终结报告
记录陈述申辩意见
制作听证笔录
法制审核
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 |
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水政监察支队3日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
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水政监察支队结案(立卷归档)
三、水行政强制措施流程图
发现行政相对人有涉嫌违法行为,依法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
市水利局审查批准行政强制措施
(紧急情况需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法补办批准手续)
经市水利局负责人审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经市水利局负责人审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水政监察支队通知当事人到场,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
水政监察支队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
当事人到场的,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
听取并审核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见证人)、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确认,
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市水利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
冻结存款、汇款:向金融机构交付冻结通知书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查封、扣押:交付查封、扣押清单;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起止时间,费用由行政机关负担
30日内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移送有关机关
依法解除强制措施
依法予以销毁
依法予以没收
水政监察支队结案(立卷归档)
四、水行政强制执行流程图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
制作催告书,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实施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记录和复核
作出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履行义务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实施强制执行
依法中止执行
依法强制执行
达成执行协议
依法终结执行
履行协议,执行完毕
不履行执行协议的,恢复强制执行
中止执行情形消失的,恢复强制执行
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不再执行
结案(立卷归档)
五、加处罚款的行政强制执行流程图
市水利局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
水政科和节水办制作催告书,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实施加处罚款,每日加处3%
当事人履行义务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进行记录和复核
由水政科和节水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由水政科和节水办结案(立卷归档)
六、水行政征收流程图
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公示告知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金额计算方式、征收程序以及其他应当公示的内容,并按征收对象的要求进行相关解释说明。
审查企业申请缓缴的理由、期限等。
审核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计征水量或发电量、征收金额等的准确性。
开具水水土保持补偿费资源费缴纳通知单
逾期未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限期缴纳通知书
收支两条线,财务记账
逾期未缴纳,发缴纳决定书
水土保持补偿费
逾期未缴纳,发催缴决定书
逾期未缴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七、水行政检查流程图
确定检查事项,制定检查方案,制定有关文书。
现场检查,要求持证上岗,两人以上,
告知当事人检查目的、内容、要求、时限,依法检查,认真填写检查情况及汇报材料。
有违法的问题时,依法要求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依法履行法定义务,或进行处罚及其他行政行为。
无违法时,检查终结归档
执法,归档
八、水利行政确认
法人验收质量结论核定核备和质量等级评定
项目法人
报送法人验收工程档案资料
材料不齐全,出具一次性补充材料
责任监督员审核
材料齐全,责任监督员签署意见,办理核定核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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