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职权事项目录汇总表
部门名称: (公章)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职权类别 |
1 |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2 | 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3 | 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4 | 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5 | 利用公路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许可 | 行政许可 |
6 | 在公路用地范围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 行政许可 |
7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8 |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许可 | 行政许可 |
9 | 因修建铁路、机场、供电、水利、通信等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用公路改线审批 | 行政许可 |
10 |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 行政许可 |
11 | 国家重点公路工程设计审批 | 行政许可 |
12 | 工程设计变更审批 | 行政许可 |
13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14 | 巡游出租汽车运输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15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16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17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18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经营运输许可 | 行政许可 | |
19 |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20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21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 行政许可 |
22 | 县内客运业户开业、增项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23 | 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审批 | 行政许可 |
24 | 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 | 行政许可 |
25 | 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从事港口理货除外 | 行政许可 |
26 |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27 |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 行政许可 |
28 |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 | 行政许可 |
29 | 内河通航水域载运或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许可 | 行政许可 |
30 | 水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 行政许可 |
31 | 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 行政许可 |
32 | 水上水下活动许可(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 | 行政许可 |
33 | 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航道建设,航道、码头前沿水域疏浚) | 行政许可 |
34 | 水上水下活动许可(架设桥梁索道) | 行政许可 |
35 | 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勘探、采掘、爆破) | 行政许可 |
36 | 水上水下活动许可(内河载运或拖带超限物体) | 行政许可 |
37 | 水上水下活动许可(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 | 行政许可 |
38 | 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 | 行政许可 |
39 | 水上水下活动许可(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 | 行政许可 |
40 | 新建、改建、扩建从事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行政许可 |
41 |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 | 行政许可 |
42 | 港口危险货物作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行政许可 |
43 | 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从事港口理货除外) | 行政许可 |
44 | 擅自在公路上设卡、收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5 | 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6 | 擅自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7 | 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8 | 未经批准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9 | 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0 | 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1 | 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2 | 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3 | 在公路上或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4 | 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5 | 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6 | 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7 | 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8 | 未经许可在公路上增设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9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0 | 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1 | 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2 | 涉路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未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3 | 利用公路桥梁进行牵拉、吊装等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施工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4 | 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5 | 采取故意堵塞固定超限检测站点通行车道、强行通过固定超限检测站点等方式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6 | 采取短途驳载等方式逃避超限检测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7 | 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8 | 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搭建设施以及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易燃、易爆或者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液体管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9 | 货运源头单位未建立货运车辆驾驶和放行岗位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0 | 货运源头单位在货物装运前未对货运车辆及驾驶员的车辆营运证和从业资格证进行查验登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1 | 货运源头单位对货运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2 | 货运源头单位为无牌无证或者证照不全的货运车辆装(配)载货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3 | 货运源头单位为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货物并放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4 |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5 | 客运经营者和货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6 |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7 |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使用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客运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8 |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9 | 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0 |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1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强行招揽货物、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2 | 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运输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3 |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货运输车辆的处罚和客运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4 | 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5 | 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6 |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件,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7 | 超越从业资格证件核定范围,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8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驾 驶员培训。 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 行政处罚 |
89 |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允许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以及超载车辆、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道路运输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的,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擅自改变道路运输站(场)的用途和服务功能,或者不公布运输线路、起止经停站点、运输班次、始发时间、票价的 | 行政处罚 |
90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 | 行政处罚 |
91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 | 行政处罚 |
92 | 未取得货运站经营许可,擅自从事货运站经营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从事货运站经营的;超越许可的事项,从事货运站经营的 | 行政处罚 |
93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 行政处罚 |
94 | 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 行政处罚 |
95 | 超越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 行政处罚 |
96 | 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 行政处罚 |
97 | 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 行政处罚 |
98 | 使用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 行政处罚 |
99 |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 | 行政处罚 |
100 | 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 | 行政处罚 |
101 | 出租或者擅自转让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 | 行政处罚 |
102 |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转包经营未及时纠正的; | 行政处罚 |
103 | 不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 | 行政处罚 |
104 | 不按照规定配置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 行政处罚 |
105 | 不按照规定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 | 行政处罚 |
106 | 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 行政处罚 |
107 | 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 行政处罚 |
108 | 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 行政处罚 |
109 | 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 行政处罚 |
110 | 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 行政处罚 |
111 | 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 行政处罚 |
112 | 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 行政处罚 |
113 | 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 行政处罚 |
114 | 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 | 行政处罚 |
115 | 转让、倒卖、伪造巡游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 | 行政处罚 |
116 | 在农村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设置障碍、挖沟引水、打场晒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7 | 在农村公路及其用地范围内从事修车洗车、摆摊设点、集市贸易等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8 | 在农村公路及用地范围内堆放物料、倾倒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9 | 在农村公路及用地范围内采石取土、焚烧物品、堵塞边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0 | 在农村公路及用地范围内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1 | 对应当报废的船舶、浮动设施在内河航行或者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2 | 对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3 | 对船舶未按规定配备船员擅自航行,或者浮动设施未按规定配备掌握水上交通安全技能的船员擅自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4 | 对未经考试合格并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人员擅自从事船舶航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5 | 对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的保险文书或者财务保证书的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6 | 对船舶在内河航行时,未按照规定航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7 | 对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有关作业或者活动未经批准或者备案,或者未设置标志、显示信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8 | 对违反规定,从事危险货物作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9 | 对渡口船舶未标明识别标志、载客定额、安全注意事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0 | 对船舶、浮动设施遇险后未履行报告义务或者不积极施救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1 | 对遇险现场和附近的船舶、船员不服从海事管理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2 | 对伪造、变造、买卖、转借、冒用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船员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3 | 对船舶、浮动设施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指使、强令船员违章操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4 | 对船舶在内河航行、停泊或者作业,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5 | 对船舶、浮动设施发生内河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6 | 对阻碍、妨碍内河交通事故调查取证,或者谎报、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7 | 对建设单位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的或报送的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未通过审核而开工建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8 | 对在通航水域上建设桥梁等建筑物时未按照规定设置航标等设施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9 | 对在航道内设置渔具或者水产养殖设施的;在航道和航道保护范围内倾倒砂石、泥土、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的;在通航建筑物及其引航道和船舶调度区内从事货物装卸、水上加油、船舶维修、捕鱼等,影响通航建筑物正常运行的;危害航道设施安全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0 | 对在河道内依法划定的砂石禁采区采砂、无证采砂、未按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采砂等非法采砂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1 | 对涂改检验证书、擅自更改船舶载重线或者以欺骗行为获取检验证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2 | 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或者超越许可范围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国内船舶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3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取得船舶营运证件的船舶从事水路运输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4 | 对从事水路运输经营的船舶未随船携带船舶营运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5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未经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许可范围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水路运输业务,或者外国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以租用中国籍船舶或者舱位等方式变相经营水路运输业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6 | 对以欺骗或者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7 | 对出租、出借、倒卖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8 | 对伪造、变造、涂改行政许可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9 | 对未按照规定配备船员或者未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0 | 对超越船舶核定载客定额或者核定载重量载运旅客或货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1 | 对使用货船载运旅客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2 | 对使用未取得危险货物适装证书的船舶运输危险货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3 | 对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未为其经营的客运船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4 | 对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未提前向社会公布所使用的船舶、班期、班次和运价或者变更信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5 | 对旅客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自取得班轮航线经营许可之日起60日内未开航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6 | 对水路运输、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取得许可后,不再具备法定许可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7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配备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8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拒绝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或者隐匿有关资料或瞒报、谎报有关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9 | 对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未按规定配备相应海务、机务管理人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0 | 对水路运输经营者扰乱水路运输市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1 |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拒绝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隐匿有关资料或者瞒报、谎报有关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2 | 对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与委托人订立虚假协议或者名义上接受委托实际不承担船舶海务、机务管理责任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3 | 对取得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船员以及取得从事船员培训业务许可、船员服务业务许可的机构,不再具备规定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4 | 对有违反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船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5 | 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6 | 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7 | 对船员在船工作期间未依法携带有效证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8 | 对船员服务簿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船员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9 | 对船员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0 | 对船长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1 | 对船员用人单位、船舶所有人违法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2 | 对未取得船员培训许可证擅自从事船员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3 | 对船员培训机构不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培训大纲和水上交通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等要求,进行培训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4 | 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海洋船舶船员服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5 | 对船员服务机构和船员用人单位未将其招用或者管理的船员的有关情况定期报海事管理机构备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6 | 对船员服务机构在提供船员服务时,提供虚假信息,欺诈船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7 | 对船员服务机构在船员用人单位未与船员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向船员用人单位提供船员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78 | 强制拆除 (执行) | 行政强制 |
179 | 强制拖离车辆或扣留车辆(措施) | 行政强制 |
180 | 对车辆超载行为的行政强制 (措施) | 行政强制 |
181 | 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措施) | 行政强制 |
182 | 对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行政强制 | 行政强制 |
183 | 对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扣留车辆、工具 (措施) | 行政强制 |
184 | 对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中遗洒物的代履行 (措施) | 行政强制 |
185 | 加处罚款(执行) | 行政强制 |
186 | 海事管理机构发现内河交通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责令其临时停航、停止作业,禁止进港、离港等强制性措施。 | 行政强制 |
187 | 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船舶,采取责令临时停航、驶向指定地点,禁止进港、离港,强制卸载、拆除动力装置、暂扣船舶等保障通航安全的措施。 | 行政强制 |
188 | 船舶、浮动设施未持有合格的检验证书、登记证书或者船舶未持有必要的航行资料,擅自航行或者作业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航行或者作业;拒不停止的,暂扣船舶、浮动设施;情节严重的,予以没收。 | 行政强制 |
189 |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改正的,海事管理机构可以禁止船舶离港或者限制船舶航行、停泊、作业。 | 行政强制 |
190 | 对未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停泊的船舶的强制。 | 行政强制 |
191 | 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者撤销渡口的强制。 | 行政强制 |
192 | 对在内河通航水域的航道内养殖、种植植物、水生物或者设置永久性固定设施的强制。 | 行政强制 |
193 | 对内河通航水域中的沉没物、漂流物、搁浅物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标志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打捞清除的强制。 | 行政强制 |
194 | 对船舶不具备安全技术条件从事货物、旅客运输,或者超载运输货物、旅客的强制。 | 行政强制 |
195 | 对违反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规定建成的项目导致航道通航条件严重下降的强制。 | 行政强制 |
196 | 对与航道有关的工程的建设单位违反规定,未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临时设施及其残留物的强制 | 行政强制 |
197 | 加处罚款(执行) | 行政强制 |
198 | 对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199 | 对内河交通密集区域、多发事故水域以及货物装卸、乘客上下比较集中的港口,对客渡船、滚装客船、高速客轮、旅游船和载运危险货物的船舶的安全巡查。 | 行政检查 |
200 | 对内河通航水域内船舶、浮动设施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201 | 对船员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202 | 对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203 | 裁决客运经营者发车时间安排纠纷 | 行政裁决 |
204 | 客运站站级核定 | 行政确认 |
205 | 确认特定时段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资质 | 行政确认 |
206 | 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 行政确认 |
207 | 船舶进出港口报告 | 行政确认 |
208 |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 行政确认 |
209 | 公路施工作业验收 | 行政确认 |
210 | 道路运输出租车企业信誉核定 | 其他职权 |
211 | 通航水域禁航区、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作业区划定 | 其他职权 |
212 | 内河通航水域安全作业备案 | 其他职权 |
213 | 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先进事迹的表彰和奖励 | 行政奖励 |
舞钢市交通运输局行政职权事项共213项。其中:行政许可43项;行政处罚134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检查5项、行政确认6项、其他职权3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奖励1项。 | ||
说明:各相关单位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其他职权8个类别,按顺序分类汇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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